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2022-02-01 17: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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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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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在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后,缴费年限会累计进行计算。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表明了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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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04 10:20:23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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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未退休,可按月继续缴纳职工医保。2、已办理退休,可一次性补缴医保年限。3、本市户籍,可按年参加居民医保。4、非本市户籍,可办理医保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非法同居关系有没有规定年限进行分割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非法同居关系有没有规定年限进行分割财产

    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条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翁玉素律师
    2022.03.221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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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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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龄不足整年怎么算,不是整年的社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影响退休待遇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龄不足整年怎么算,不是整年的社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影响退休待遇吗?

    内容:长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不论男女,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按年算的,12个月为一年,按整年算,程先生想问自己的缴费年限是按年算还是按月算,如果缴费年限不是整年,多交几个月的保费也不白交,因为社保是以实际缴纳的月数和个人账户的总金额来计算养老金的,没到30年就按实际缴纳月数来算,工作人员表示,工龄是按整年算的,12个月为一年不够不算,档案记载显示,他于1993年12月1号上班,如果明年11月份退休,仅剩半个月左右缴费年限就可达到30年,不够一整年12个月怎么算呢。

    吴梦云律师
    2023.01.1213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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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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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后,缴费年限会累计进行计算。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表明了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解除人事关系员工可个人续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解除人事关系员工可个人续保

    内容:解除人事关系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通知要求,原已在省医保中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在成都市区内灵活就业的,可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两种保障方式,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1年未续个人参保视为弃权解除人事关系人员自解除人事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接续参加医疗保险手续并连续缴费的,从原单位缴费终结之日起按选定的保障水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么解除人事关系员工可个人续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1374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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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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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为保持统筹基金收支平衡,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各统筹地区都对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作了相关规定,一般为20年~30年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保险关系转移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保险关系转移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内容: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区县内转移。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待迁入区县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区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在收到迁出区县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区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除了缴费单位变更以外其他保险关系不做变更。7月1日起社保异地转移人员可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那么保险关系转移的三种情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736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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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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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分男职工和女职工的,男职工是缴满30年,而女职工是缴满25年。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内容: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举例,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称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得出缴费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如此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把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相加再除以实际缴费年限得出。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缴费基数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灵活就业人员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许瑞林律师
    2022.03.0312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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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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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

    内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年限、军人服役年限、公派学习、培训、留学年限,有人事档案材料作证,可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临时工、自动离职、被单位开除、除名等人员不享受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前,违法犯罪的,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符合规定的特殊工作可享受工龄折算。那么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864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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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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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费基数(指数)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到基本养老金的多少。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18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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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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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内容: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不同意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劳动者不愿意转移劳动关系,可以以劳动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转移企业职工的工龄,依据用人单位录用的时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计算。

    张嘉娱律师
    2022.03.2852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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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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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1、社保基数是员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是交纳社保费的标准,交费比例由政府部门规定。2、社保中心规定了社保基数的上下限。社保基数不能大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这是对高收入人的限制。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这是对低收入员工的保障。3、社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全年不变。社保基数每年由单位自查,申报,配合社保基数的调整工作。社保基数的申报,要实事求是,不能应高调低,也不能应低调高。社保中心有审核过程。若与工资总额不匹配,或有员工举报单位不是实事求是调整,社保中心会派出人员上门核实,单位要提供工资表等资料。不实申报,一拆就穿。单位领导和有关经办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遗产继承有年限要求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遗产继承有年限要求吗

    内容:遗产继承有年限要求吗继承年限没有法律规定,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而遗产继承纠纷提起年限为二年。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综上所述,老人去世留下遗产的,子女或者配偶可以继承遗产,具体继承遗产的时间没有限制,在正式分配之前都可以。子女分割遗产发生纠纷,自纠纷发生后三年是有效的诉讼时效。那么遗产继承有年限要求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152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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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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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25年。目前,我区各统筹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不统一,最长的为25年,最短为10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二十五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按照上年度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余期费用后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本条例实施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执行原统筹地区缴费年限政策规定。
  • 出租车承包经营者与劳动关系有联系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出租车承包经营者与劳动关系有联系吗

    内容:出租车承包经营者与劳动关系有联系吗不存在劳动关系。将其出租车承包给别人经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不受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也不从出租车公司领取工资,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出租车承包经营者与劳动关系有联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457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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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按照以下方式认定:1.确认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档案中的一致;2.审核参保人出生日期记录材料,若有涂改痕迹会存疑,需要查询当时审核存档材料;3.针对不同弄身份的人,审核认定缴费年限的重点也有所不同:职工、固定工和合同工,主要审核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干部审核报道证或派遣证等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材料;下乡知青,主要审核知青证、知青办审核表、花名册、回城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等;军人,主要审核入伍表及专业审批资料等。另外,对于特殊工种、因病退休、女干部转工人等特殊情况也还需要特殊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什么叫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_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是多少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叫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_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是多少

    内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费年限有关,缴费1到5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费5到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费到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冯清琴律师
    2022.05.08123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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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有以下区别:连续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缴费年限是指职工缴纳社保的时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一方不得以对方有过错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予支持。一方出轨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是精神损失。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0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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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内容:凡在当地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和雇工,只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都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如下: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其他非工薪收人者的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情况下,是按照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其中个体工商户帮工按其选定的缴费档次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余部分由个体工商户业主为其缴纳。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返还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那么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813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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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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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公积金缩短还款年限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公积金缩短还款年限是怎样的

    内容:由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那么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公积金缩短还款年限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19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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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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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职工医保需要连续缴纳15年或满20年的,才可以在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否有时间年限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否有时间年限

    内容: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没有时间年限,及没有婚后共同财产要过多少年才能认定的说法,我国法律对婚后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否有时间年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43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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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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