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禁止转让房地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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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禁止转让条款规定下债权的转让是否有效禁止转让条款规定下债权的转让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以下,笔者将结合《民法典》这的条规定和主要国家的相应规定,来分析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的转让在何种情况下属于禁止转让的债权。那么禁止转让条款规定下债权的转让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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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允许未来债权转让基于以下三方面的理由:1、债权的本性决定了未来债权可以转让。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债权可以转让,但依据“法无明令禁止不为违法”的法律原则,不能得出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不允许未来债权转让的结论。在未来债权出现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置应如何保护债权受让人的权益呢这就涉及到对债权转让性质如何认识的问题。对于未来债权转让的合同而言,它应当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行为。那么未来债权能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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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抵押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转让?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财产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财产,应通知抵押权人,如抵押权人认为转让行为可能损害自己的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物哪些情况转让无效一般来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属于民法典所调整的买卖行为,其效力如何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违反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同时,抵押人还应当履行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的合同随付义务。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那么抵押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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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又比如在特殊情况下,在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设立动产质权是,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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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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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担保依然有效。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那么债务转让担保是否有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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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上,在债权中债务人利用债务将自己的部分债务转让给有能力承担债务的人,但须征得他人同意,对此债权转让时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呢?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担保依然有效。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那么债权转让时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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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情况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有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两类:(一)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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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未来债权出现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置应如何保护债权受让人的权益呢这就涉及到对债权转让性质如何认识的问题。对于未来债权转让的合同而言,它应当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行为。但是允许未来债权转让基于以下三方面的理由:1、债权的本性决定了未来债权可以转让。债权的核心是财产权,具有价值性,在市场经济社会,只有最大限度地拓展债权转让的范围,才能实现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债权可以转让,但依据“法无明令禁止不为违法”的法律原则,不能得出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不允许未来债权转让的结论。那么转让后未来债权无法实现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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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能不能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可以约定,当事人无疑可在合同中明文禁止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债权转让在我国应采取何种形式,《民法典》未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立场。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对债权让与形式应有特别要求,规定债权让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原债权有证明文书,必须要将让与事实记载于其中,否则债权让与不发生效力。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那么能否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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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此证明必须有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个人名章,同时附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那么债务转让证明怎么写,其中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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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全部转让给原债务关系中的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未通知担保人债务转移的后果是什么呢?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保证属于担保权的一种,即债权转让,保证人有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保证的义务。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那么在未通知担保人的情况下进行债务转让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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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哪些情况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那么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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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情况法律禁止离婚当事人的任何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的规定不予提出。同时民法典第1082条又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对于法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应当包括哪些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均未做出具体规定。那么什么情况法律禁止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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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仍不能充分受偿后,方能要求一般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此时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出现债的不履行情况,即在保证范围内与债务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来说,应当从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但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现担保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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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离婚时原始股怎么分?这5个关键点一定要知道!💼】 ✨离婚财产分割的水真的太深了!尤其是公司原始股这种特殊资产,稍不注意就会吃大亏!今天把律师才搞明白的干货整理给你们,建议收藏备用! 🔍【重点预警】 ✅ 婚前取得的原始股:配偶可能分到增值部分! ✅ 婚后取得的原始股: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可能影响分割时效! 📝 必须掌握的5个知识点: 1??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 2?? 分割方式(3选1): ◽ 协商折价补偿(最快捷) ◽ 股权评估后分割(要找专业机构!) ◽ 诉讼确权(耗时但彻底) 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转让限制 ⚠? 保留所有出资凭证+股东协议 ⚠? 上市禁售期内的股票要特别约定 4?? 证据清单(建议截图保存): 🔸 股权代持协议 🔸 银行转账记录 🔸 股东会决议文件 🔸 公司估值报告 5?? 冷知识: 💡 离婚后发现的未分割股权,3年内可重新起诉! 💡 境外上市股票要按外汇管理规定处理 💬 暖心提醒: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股权?赶紧申请财产调查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师,千万别自己硬扛!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因为离婚,自己的孩子被对方抢走了,离婚这件事情呢,已经足够让人心痛了,如果呀,在发现了孩子突然不见了,被对方抢走了,这可怎么办?别急,今天呢,我来告诉你应对的策略,很多人呀,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但发现呀警察其实也帮不上忙,毕竟呀对方也是孩子的父母,总不能对警察说对方绑架或者拐卖孩子吧,但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或者是为了孩子不断的让步,我们呀希望对方能回心转意把孩子送回来,但这其实呀是在助长对方的气焰,反而解决不了问题。不过真要出现这样的问题,也不要着急,可以对接我们律师,我们呀申请人格权的侵害禁止令,这样呢,最起码可以通过法律的路径呢解决这个问题,让对方把孩子还回来。如。
如果对方啊违反这个禁止令,就会面临奉拘留,甚至呢刑事责任,他自己呢也得掂量掂量,不过我还是想给我们家长说一句,保护孩子的最佳方式呢,是维护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不要让成人之间的矛盾成为孩子心中的阴影。如果你正经历这样的困境,现在呢,就行动起来,保护你的孩子,也保护你自己。
这些情况呢,男方无权提离婚,离婚可不是想离就离,想走就走,法律规定了这三种情况下,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第一呢,女方在怀孕期间,二、分娩后一年内,第三,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在这三种情况下呢,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这是法律对特定期间的妇女、婴儿以及胎儿做出的特殊保护。对于这样的规定,你支持吗?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