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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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五)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交强险最高赔多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那么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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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责任强制保险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那么车辆强险都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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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强制性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因为车辆保险强制险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所以不论是否有责任,都在的赔付范围之内,但是车辆保险强制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只有12.5万元。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下所示:一、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辆保险强制险的保费采用的是浮动制的。那么车辆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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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那么车辆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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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注意事项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强制险的责任限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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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被保险机动车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第一百二十五条 合同解释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那么车辆交强险全部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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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驾驶强制报废期的车辆该如何处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和机动车的修理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驾驶强制报废期的车辆该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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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甚至包括了地震、洪水等一些常规的免责项目,并且不设免赔额和免赔率。本条实行的是无过错赔付责任原则,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优先不按责任比例赔偿受害人。(二)被告未对肇事车辆交纳交强险,属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必须交纳交强险。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履行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以充分保护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这也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要求和目的。那么车辆未交强险由谁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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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汽车报废的话国家会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汽车报废的话国家会有补贴,并且不同的车辆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2、车辆强制报废没有补贴,一般只有提前报废车辆才能依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由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提前报废车辆的车主进行相应补贴,以常州市为例,根据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按车辆类型、登记年限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最低补贴3000元,最高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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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交通违章未处理完与买车险买没有关系。所以,有交通违章的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那么车辆交通事故未处理能上交强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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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那么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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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下所示:一、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辆保险强制险的保费采用的是浮动制的。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可以从这几方面了解,当被保机动车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保人的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这必然也会得到保险的赔偿,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补偿,以及车辆财产的损失。这三部分就是车辆强制保险的范围。那么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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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强制险包括车辆损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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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一一、车辆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什么赔偿1、车辆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点:(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启手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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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那么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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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院都判了,但是呢我这钱现在还是要不回来,打电话他也不接五六十万呀,我们一家老小也得吃饭呀,你说这事儿怎么办?这个判决是什么时间下的,上周,没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实这个事情很好解决啊,咱们已经拿到了这个法院生效的这个判决书了,拿到判决书之后的话,第一时间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一键查询他名下的所有的这个钱款,包括像银行的存款啊,微信的记录,然后支付宝上们的记录啊,包括他的花呗啊,这些的话都会进行查,进行执行就可以了。
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规定孩子归某人所有,同时房屋和车辆变卖后双方应各得一半。然而,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不仅不给出判决书中规定的份额,还躲藏起来不露面。尽管现在已经将房屋和车辆变卖,并且钱款已经被对方取走,但对方仍然拒绝给出应有的钱款份额。这个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律师建议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官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即使对方将房产出售,也一定会有现金流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追回应有的份额。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他要是有钱不还,不找你们也能要,嗯,他要是没钱还找你们也要回来,不见得,不见得有很多都是他说我没钱,我没钱,其实他是真没钱吧,他是哭穷,就怕这种人,如果说真没钱了,那可能像这位粉丝说的,律师介不介入或者怎么介入可能都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就怕他哭穷的那种人,资产状况也很好,但就说我们,我没钱,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我们见惯了这种人,那这种怎么办?查一下他的财产情况,包括他有没有什么房产啊,车辆啊,这些信息你知道吗?他说没钱就是没钱吗?对吧?像这个粉丝说的,刚刚就存在这一个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说有钱,有钱,但是人家就不还你,你有什么办法吗?他也不说别的,他就骗你说我没钱,你怎么来判定他是否真的有钱吗?你能判断吗?你好像判断不了,你也没有权利去判断,但是谁有权利啊,律师有权利,手持律师证,我们就可以调查他的财产线索。律师权利。
啊,那这是法律赋予的。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