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决是怎样的

2022-02-09 1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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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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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决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夫妻关系依然不能挽回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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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8:13:18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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