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没有交房,往往会以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大为解释,以此来规避违约责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不可抗力的范围约定在补充协议里,明确这种不可抗力的界定需要政府机关、公证机构出具相关文件才能免责。那么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是现实中由于合同双方在主合同签订后往往需要订立一些与原合同不一致主要是工程价款方面的补充协议按照招投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样的补充合同中的内容是具有相应效力的,也不能推翻原合同。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的效力应基于整个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你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合同终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随即消灭,而作为从合同的补充协议自然不能再签订,即合同终止后不可以签补充协议。那么补充协议的效力是否及于整个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4、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三方合同是指甲方、乙方、丙方在一份合同上签字认可,其中一方为见证方或中介方。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那么此合同就会无效。那么三方协议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当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那么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大不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二)补充协议的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得太多,超过了适当的量,或补充协议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那么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及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补充协议还是否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过多的新约定或者对主合同修改过多则该补充协议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协议。起草补充协议时应当写明它是对哪个合同的补充补充了哪些事项主合同已有的规定如果没有变动则不用调整。二是注意主合同对补充协议的排除有许多合同规定只有本合同有唯一的法律效力这就排斥了补充协议的效力。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补充协议的效力,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协议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2、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补充协议书范本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1年8月8日签订合同编号为L20114288的视频会议系统购货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1、原合同中的AOC42寸液晶电视机单价3160元/台更换为SONY40寸液晶电视机单价5100元/台2、原合同中的合同总价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更换为人民币叁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鉴于因甲方要求将原合同中的AOC42寸液晶电视机更换为SONY40寸液晶电视机.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怎么写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但是前提必须是存在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也就是存在主合同,如果没有主合同情况之下,那么补充协议自然而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补充合同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体现。那么补充协议效力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补充内容,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那么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 二审胜诉!全面驳回280万索赔! ✨ 天用律师代理某建企劳动争议案,团队精准锁定协议效力,以铁证击破诉求,二审维持原判! 专业捍卫权益,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问大家一个问题,有什么事情是小的时候能做,但长大呢就做不了了,其中呢,有一个答案就是抚养费,其实呀,抚养费的话题呢,我本来也不愿意聊,毕竟呢,关系到孩子的生活问题,但有的时候我们面对一些案子呢,又不得不涉及到帮助孩子呢,要抚养费。好在呀,这次最高院呢,有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离婚协议呢,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明确约定,或者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呢,通过其他的方式承诺呢给付抚养费,在离婚以后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按照约定或者承诺给付义务的,如果子女呢,尚未成年或者呢仍然不能独立生活子女呢,起诉请求支付欠付的抚养。
费的,人民法院呢,应当予以支持,比如说啊,离婚后父母一方呢,答应呢,给孩子抚养费,即便是没有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仅仅是口头承诺,这种口头承诺呢,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孩子呀,就有权利要求父母给抚养费,毕竟这是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过呢,这一条是有条件的,就是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对于已经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再反过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就不支持了。所以呢,抚养费呀得赶紧要,长大了就不能要了。如果呀,你在抚养费支付方面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