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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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另外,我们7个人有的没签劳动合同,有的因为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这种情况不知法律是否保护?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汇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建礼说,本案劳务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在劳动法保护范畴之内。员工的辞职是由老板侵权行为引起的,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仍需要办理解除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手续。如果不能形成合议,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当事人拒绝补签合同,以及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处理。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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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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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条划重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正常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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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者权益保护投诉找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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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者可以运用该《条例》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与权益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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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劳动保护的对象。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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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规范工作时间和报酬,加强对工作内容的了解,可以有效避免兼职工作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发生,虽然用人单位的兼职招聘信息存在误导,但是王同学又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因此无法证明自己的工作薪酬应该多少,同时,用人单位在招募兼职人员时也应该遵守劳动法律规定,规范招聘流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之间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但是,在求职者如何通过兼职拓展能力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发生。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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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记者了解,像陈先生这样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多,在出现劳务纠纷时,许多打工者因没有与用人方签订劳动合同,认为无法投诉,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经过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如果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仍可以受《劳动法》的保护。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满,尚未按时续签合同;二是没有及时签订合同,但有劳动关系存在,如:双方承认有劳动关系,有人证、物证。即如果事实劳动关系成立,陈先生就能合法获得应得的工资。那么如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未签合同照样受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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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劳动法中的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雇主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通过了解和应用这一规定,雇主和员工可以在劳动关系解除时依法处理辞退员工补偿问题,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 根据法定标准:一些地区或行业可能有法定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雇主需要按照这些标准支付补偿金,劳动法对辞退员工补偿的规定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失去工作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安抚,劳动法中关于辞退员工补偿的规定是保护员工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2. 未享受的福利:如果员工在被辞退时还有未享受的福利,例如年终奖、年假等,雇主需要支付相应的福利补偿。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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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执法部门对大量存在的无书面形式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因无法可依,不能形成统一的处理规则,有的只能进行强行调解,有的则甚至不予受理,这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显然不相符,不利于我国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就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看,双方当事人虽然没订立劳动和同,但双方当事人只要对各自的意思作了表示且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就已存在。与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缺乏的只是订立书面合同这一形式。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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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就女职工劳动的保护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作了相关的规定。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刚刚于2012年4月18日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更全面、深入地规定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治理、罚款等行政处罚,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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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使用劳动合同法。那么这五类人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遇到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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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那么女工假受劳动法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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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申诉书的内容除陈述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事实外,还应有具体请求,包括请求责令单位改正,责令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等。对经查证确实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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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情 费某从1998年7月开始就在某公司食堂负责采购及做饭的工作,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9月,该公司根据一次员工就餐民意投票结果,决定解聘费某。费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从本案来看,公司单方解除了与费某的劳动关系,理应按规定给予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这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但该公司没有这样做,很显然,费某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因此,费某要求所在公司进行赔偿是合理的。那么无劳动合同员工权益也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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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员工为一家公司工作六个月后,老板却带着他们的工资逃跑路,涉及的金额大约在60万到70万之间。员工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老板有公司的话,这个问题相对容易解决,因为法律保护劳动用工。如果没有公司,员工们可以选择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和其他的纠纷是不一样的,遇到劳动纠纷之后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到那里去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费,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等资料,会给我们相应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欠11万工资不给,老板不给,还打人怎么办?工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纠纷,需要在一年之内解决,否则在法律上就不受保护了,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找劳动仲裁院
徐主任啊,这甲方是真不给我们结算,拖着工程款,我还能忍一忍,可是工资罚不下去了,要是农民工兄弟们闹起事儿来,我可真扛不住啊,所以咱们国家针对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其实有专题研究过,也是重点保护劳务费的支付的问题,那你现在咱们不可能说现在拿不到劳务费,我们直接去起诉,那那个过程太漫长了,那所以咱们接下来的话,第一步你可以先去劳动监察大队先去投诉,基本上像这种劳务费的问题,通过投诉,而且是多人啊,或者几十个人劳务费,那么他那边会有快速响应,那么联系公司那边来去解决这个事情,那第二个的话就是说,假如说你通过这个投诉,他是没有这个效果的话,那么咱们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也就保全这个公司的这个账户,因为毕竟他现在还正常经营,一旦保全冻结之后,他的正常进项出项有有问题了,那么他会主动的给我们去做谈判,当然如果说这些还都没有办法,我们也可以去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啊,这也是投诉的一种。
途径,因为这家公司他也正在接工程,那么这个项目的话也正在进行施工,如果我们有投诉的话,会影响他一些证件的一些办理,可以优先通过投诉的方式来给你解决,因为你这个是劳务费,不是这个公众上的问题,关注西主人有事不求人。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对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同样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