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2022-03-16 08:41:09
39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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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一般及于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解除无偿委托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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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04 08:56:46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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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内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合同的抗辩,合同履行,合同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张嘉娱律师
    2021.11.0946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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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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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一般指的是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但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吗?

    内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由婚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不同性质确定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两性结合而形成的一种血亲关系,是自然属性,除因依法确立收养关系而解除之外,是不能任意解除的。有关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都适用于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不能因离婚而推卸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那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30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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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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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是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双方是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内容:事实婚姻的解除在当下其实并没有一种比较统一的标准,大多数情况下认定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的效力,下就应该对其进行同等的对待,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在解除关系的时候,需要到相关民政部门或者诉讼手段来解除。大多数情况下,事实婚姻往往都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关系的。如果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话,就应该到民政部门补办登记手续,如果不去补办登记手续的话,法院将按照解除同居关系进行处理。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是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规范,而不是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因此事实婚姻是不具备合法权益的,只有补办登记之后才能具备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

    王学瑞律师
    2022.03.2950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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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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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一般及于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解除无偿委托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

    内容:根据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原告的一半份额,李某自愿无偿赠与给谢某。婚姻关系解除后,李某因无房居住仍住在该房第三层。2007年12月26日,谢某以李某居住的房屋为其所有为由强行要求李某交出房门钥匙,并将李某赶出大门。在李某离开后,谢某将大门及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李某无法进入该房屋,李某遂诉至法院。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在与谢某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谢某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李某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228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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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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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不过因解除合同带来的损失之类的,需要沟通和划分,看如何确定,如果不能协商好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婚约解除后财物是否应当返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婚约解除后财物是否应当返还

    内容:订婚后,在双方的交往中,杜某发现张某脾气暴躁,并有赌博的恶习,遂提出解除婚约。杜某认为,上述财物是张某及其父母无偿赠与的,张某无权索回。「焦点」本案的焦点是张某在订婚期间赠与杜某的财物,在婚约解除后,杜某是否应当返还。在婚约解除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不予支持。婚约解除后,男女双方不能结婚,赠与行为所附解除条件成立,赠与的法律效力解除,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因婚约的解除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多数情况下就是对婚约订立时和订婚之后,当事人单方赠送的财物或者互赠的财物的归属发生的争议。上述案例即是因婚约解除而产生的财产纠纷中的一例。那么婚约解除后财物是否应当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28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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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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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解除婚约的责任包括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两种责任。下面就来看看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仅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有相关的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订婚后男女一方或双方自愿赠送财物并且财物已实际交付,为受赠人占有,则按无偿赠与行为处理,承认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所赠与的财物归受赠人所有,不予返还。那么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15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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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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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某与安华教育咨询公司签订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合法有效,该教育咨询公司已提供学校申请服务,学校申请服务费1万元不应予以退还。但签证程序未正式启动,该教育咨询公司收取的8000元签证服务费应予退还。郑某不能被两所申请院校录取,重新申请学校需满足新的条件并有待重新评估,能否出国留学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归责于其自身原因,不予退款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安华教育咨询公司应将8000元签证服务费退还郑某。
  • 公司不得任意解除医疗期未届满的劳动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不得任意解除医疗期未届满的劳动者

    内容:医疗期未届满不得任意解除合同2012年4月,王女士与某服装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在2015年3月末以合同到期为由向王女士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将不再与王女士续签。王女士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称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届满后。王女士在服装公司工作了2年多的时间,应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同时,由于王女士所患的胃癌属于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特殊疾病,其医疗期还可适当延长。经仲裁委调解,该公司撤回了解除合同决定,王女士同意继续在服装公司上班。那么公司不得任意解除医疗期未届满的劳动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1128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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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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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保全解除权的主体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同保全解除权的主体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

    内容:债务人的民事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合同保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合同保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合同保全解除权的主体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21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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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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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自行约定任意解除权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能任意地进行变更或者解除。要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合法且合理的条件,才能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什么是任意撤销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是任意撤销

    内容: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当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那么什么是任意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143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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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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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是能约定放弃的。任意解除权仅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无关公共利益,所以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放弃该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借款担保人保证期间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借款担保人保证期间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内容:借款担保人保证期间无偿还能力怎么办借款担保人在保证期间无偿还能力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保全。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担保人保证期间无偿还能力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84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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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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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有哪些限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有哪些限制

    内容:但是,由于承揽合同是一种与人身有密切关联的特殊合同,《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此,合同法没有任何具体规定。从国外立法看,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民法典虽在赋予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的同时,对这种解除权的行使作了必要的限制。从定作人行使解除权的目的看,是为了中止合同的继续履行。如果承揽人已经完成加工承揽工作,即使工作成果尚未交付,定作人也必须接受工作成果,不应行使解除权。因此,对定作人行使随时解除权应有时间的限制,即定作人只有在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前才能行使随时解除权。那么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有哪些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051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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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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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订后是不可以任意解除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才能解除合同,主要有: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员工被判刑后劳动关系会自动解除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员工被判刑后劳动关系会自动解除吗

    内容:但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就被解除,这种解除是合法的,不需要赔偿。总之,不犯法不危害公司利益,按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内容的,双方劳务关系是不能任意解除的,若单位随意解聘员工,可要求其赔偿损失,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帮助。

    翁玉素律师
    2022.03.2741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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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无偿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内容:赔偿范围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解除无偿委托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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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54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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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人可否随意解除委托合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委托人可否随意解除委托合同

    内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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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80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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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其立法目的在于,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保证人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该保证责任承担后,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往往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因此,应让保证人充分认识保证责任的意义,使其慎重考虑是否签订保证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83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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