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侦查人员应遵守什么法律规定呢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发布审理供热费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二、诉讼时效 供热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热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并检查供热方是否保证正常供热,鉴于以上情况,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应适用以下原则: 审理追索供热费案件,一般应遵守《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就业主疑惑问题,让元甲律所的律师给业主进行解释,元甲律师耐心地从法律层面讲解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供暖费用的文件,又从事实上将同一小区已经生效的类似判决书提供给业主看,并进行讲解、进行了类比,若判决,很有可能会支持我方诉求,业主承担败诉的风险。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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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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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普通夫妻结婚前,没有进行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依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会把婚前与婚后明确分割。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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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明确诉讼请求、提供相关证据、阐述事实和理由并遵守法律程序,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律师协助个人明确了诉讼请求,即要求邻居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三、阐述事实和理由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阐述事实和理由,二、提供相关证据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在阐述事实和理由时,律师详细描述了邻居侵权的事实和理由,并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请求,四、遵守法律程序在撰写民事纠纷诉讼状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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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情感纠纷上的帐款如何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是一些常见情况的处理建议:如果情感纠纷发生在夫妻关系中,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和债务清算,总之,情感纠纷上的帐款还款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以理性的态度进行协商和解决,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感情纠纷,如果情感纠纷发生在恋爱关系中,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进行债务清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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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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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那么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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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订了发包合同,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承包人支付了工程价款。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工程才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这种特殊的关系决定了双方具有一定的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这种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使双方都能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及履行好各自义务,对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正是由于这种交易习惯形成和信用原则导致了双方之间经常发生诉讼、仲裁等问题。那么工程款诉讼时效会有多长时间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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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总管提醒您,撤销赠与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权利,但也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您在赠与财产后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及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因为诉讼时效过期而失去胜诉的机会,一、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指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建议咨询律师,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律总管建议律总管建议您,在赠与财产后,如果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应该及时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在以下情况下,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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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关于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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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会更长一些,当我们遇到纠纷时,一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益,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免失去诉讼的机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些纠纷并没有明确的诉讼时效限制,而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协议来规定的,比如,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明确的诉讼时效限制,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知识产权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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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民事诉讼法在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时,可以使用以下几类证据:1、证人证言:证人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法律上对不知情的认定法律上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比如证人证言、相关录音录像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证据,法律上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比如证人证言、相关录音录像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不知情的证据,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 证据 并没有什么区别。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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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离婚诉讼的立案阶段1)起诉阶段在离婚诉讼的立案阶段,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在这个阶段,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遵守举证期限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判决阶段的时间长度因法院的工作安排和当事人的上诉情况而异,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三、离婚诉讼的判决阶段1)判决阶段在审理结束后,法院将会根据审理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二、离婚诉讼的审理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在正式开庭前,法院将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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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离婚协议书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且已在xxxx民政局备案协议书内容合法并已生效被告应当遵守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是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故原告迫于无奈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此致xxxxx人民法院二、办理程序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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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超出民事诉讼时效的原因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不知道权利被侵害:有些当事人可能并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具体的法律后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发生以下情况:1. 起诉权丧失:超过民事诉讼时效,您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四、超出民事诉讼时效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尽管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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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开启"头脑风暴"模式!🤔 面对复杂案情,资深律师与新生力量围桌论道:从证据链梳理到法律适用边界,从诉讼策略优化到非诉解决路径,每一次思维碰撞都迸发智慧火花,每一个争议焦点都见证专业深耕。💡 攻坚克难不仅需要法律智慧,更离不开团队协作的力量! 疑难案件没有标准答案,但永远有更优解。我们始终相信:专业研讨的温度,终将化作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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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心委托,我们用专业贴心服务,这三份调解书节约了时间成本,还节约了诉讼费,诉讼费都是75元,并且都是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其中有一份调解书是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如果是判决都很难实现的诉求,我们通过谈判调解达到了。 🌼我们有时候遇到咨询的客户,要求我们律师做承诺😓,不相信成功案例,我们只能对于他的要求说“NO”,因为是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承诺,如果连法律都不遵守,敢乱承诺的律师,你也敢找,我们只能说“你真有胆量”。 🌼还有就是只在乎价格,不在乎价值的,其实没有计算宝贵的时间是无价的,省的诉讼费很多时候都比律师费要多,律师费和争取的权益比起来可以说是芝麻和大西瓜的比例😄。 🌼如果感情出现裂痕,我们还可以提前规划,做到未雨绸缪。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