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办理财产抵押登记

2022-03-20 19: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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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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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当事人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的则需要准备好抵押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等到有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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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1 09:21:2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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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登记离婚的条件_民法典办理户口能否作为离婚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登记离婚的条件_民法典办理户口能否作为离婚条件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民法典办理户口能否作为离婚条件仅仅办理户口不能作为离婚的条件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林艳英律师
    2022.05.17374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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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中外方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涉外婚姻中外方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内容:当涉外婚姻的外方当事人为外国侨民时,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那么涉外婚姻中外方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337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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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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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身可以办理婚前财产登记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单身可以办理婚前财产登记吗

    内容: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那么单身可以办理婚前财产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51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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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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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法律效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法律效力

    内容:原告薛龙、薛芸要求依法确认与薛雪雯的收养关系无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判决原告薛龙、薛芸与小雪的收养关系无效,小雪由被告何成直接带领抚养。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收养关系一经法定程序成立,即发生收养的拟制效力。本案焦点在于因欠缺有效要件而导致收养行为无效。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依诉讼程序确认收养无效的,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那么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2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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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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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没有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没有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是否有效

    内容: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那么民法典没有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858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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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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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的则需要准备好抵押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等到有关部门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内容:抵押权虽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规定的债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只因登记部门的原因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但已收到抵押人交付的权利凭证,因此,相对其他债权人而言,本规定的债权人对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那么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014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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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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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时写上双方的名字即可。
  • 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内容: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的实际做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这一规定包含两层涵义。收养属于婚姻家庭的范畴,收养登记与婚姻登记一样属于身份登记,收养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那么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259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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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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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我说如果判决,可以申请执行就能过户了
  • 办理结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办理结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涉及法律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赵金保律师
    2022.03.0324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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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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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拍得的汽车虽然没有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也可以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所以,只要你向具有管辖权的车辆管理所提供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由检察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就会按照规定给你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向你发放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租赁当事人须提交哪些产权资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租赁当事人须提交哪些产权资料

    内容:如超过半年,建设单位还未能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则不予办理租赁登记。(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须提交以下证明其产权的有效文件之一:1、《房地产权证》;2、《宅基地证》;3、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那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租赁当事人须提交哪些产权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341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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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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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原告、被告与小孩之间的收养关系未成立。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进行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法》第六条规定了收养的实质要件。本案中收养关系未成立。二、原告、被告与未经登记而收养的小孩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属于拟制血亲关系,本案中因原告、被告与小孩之间收养关系未成立,他们之间不存在拟制血亲。如果法院判决小孩随某方生活,就等于强制性地施加给其中一方抚养的责任,而这种责任的承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三、未经登记收养小孩的抚养问题不属于法院的裁判范围。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原告、被告既然与小孩不存在法律上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就谈不上子女抚养问题
  •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内容: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一)或第(三)、第(四)、第(五)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091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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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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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如何选择登记机关?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如何选择登记机关?

    内容:《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根据收养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和有利于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的原则,确定了收养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分别承担不同情况的收养登记。因此,由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管辖,并公告查找弃婴、弃儿生父母,有利于弃婴、弃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认领该弃婴或弃儿。公民申请收养登记时,要按照上述管辖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向有关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那么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如何选择登记机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292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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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

    内容: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那么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2072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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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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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致使房产抵押存在种种问题。那么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24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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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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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变动后,当事人是否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地役权变动后,当事人是否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内容: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你是否也对地役权变动后,当事人是否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有疑问呢?针对这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参考,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杨一凡律师
    2021.11.035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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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个机关负责办理涉台婚姻登记?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哪个机关负责办理涉台婚姻登记?

    内容:对于大陆居住的台湾居民而言,在办理涉台婚姻登记时,应当提前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准备充分的相关资料,具体来说,大陆居住的台湾居民在办理涉台婚姻登记时,应当准备的相关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那么,对于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在具体的办理涉台婚姻登记时,应该前往哪个具体的机关呢,在申请婚姻登记时,可以依照大陆相关法律规定,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总的来说,在大陆地区办理涉台婚姻登记,需要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那么,在大陆地区,哪个机关负责办理涉台婚姻登记呢。

    吴梦云律师
    2023.06.069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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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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