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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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当事人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哪些情况下当事人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无效情形一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遗嘱人生前依法享有的订立遗嘱、独立自由地处分自己财产的资格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效情形三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无效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那么哪些情况下当事人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35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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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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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提离婚是哪些情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提离婚是哪些情形
内容: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提离婚是哪些情形首先离婚请求必须由当事人方亲自提出。他人代替本人提出离婚诉讼所诉并非体现本人意志属无效的民事行为。离婚就属于这样种情况其意思表示必须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第原告的母亲不具备法定代理人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民法通则第14条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那么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提离婚是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827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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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诉讼当事人可申报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形下诉讼当事人可申报共同财产
内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黄河:我们认为,对于在离婚诉讼中一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的、简单的,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状况都是清楚的、争议不大的、能够协商一致的,这样的案件是没有必要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法官认为,虽然以往的离婚诉讼中也会要求当事人双方如实告知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这是首次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确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
翁玉素律师2023.06.287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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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合同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变更;合同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时,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变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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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
许瑞林律师
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
内容:律师在线咨询: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在线律师回答: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叁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的咨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40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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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的情形,债务清偿地,清偿期和清偿费用应如何确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的情形,债务清偿地,清偿期和清偿费用应如何确
内容:(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那么在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的情形,债务清偿地,清偿期和清偿费用应如何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1.12.3094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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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的情形;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情形;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4、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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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所附条件的成就负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所附条件的成就负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内容:但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对于合同条件的成就负有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类义务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属于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本案中,陈某某作为债务人,其应负有支付股权转让金的义务。尽管协议约定转让金的支付以企业财务帐目经审计或由公安部门审理为条件,但对如何履行该约定及履行的具体期限均未明确,且因陈某某系童车厂的法定代表人,故根据诚信原则的要求,其对该条件的成就负有积极协助的义务。那么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所附条件的成就负有积极协助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2875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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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内容: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一)或第(三)、第(四)、第(五)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09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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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情形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情形处理
内容: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情形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557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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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报警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报警
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情形当事人应报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4102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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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章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式有哪些一、哪几种交通事故负全责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 的,应当负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冯清琴律师2023.02.2435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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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陈宗琼律师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内容: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那么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5159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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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提离婚的情形是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提离婚的情形是哪些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离婚就属于这样一种情况其意思表示必须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可见任何第三人(包括离婚诉讼中的代理人)都不能对他人的婚姻作出是否同意解除的表示。
李维律师2022.01.1598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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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
内容:而从本案案情看,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二公司因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幅度尚难达到情事变更原则所要消除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显失平衡的严重程度。因此,一审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判决指挥部补偿二公司材料差价损失,依据不充分。指挥部要求驳回二公司有关补偿其材料差价损失的诉讼请求的上诉主张和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则不能产生“情事变更”的法律效果。就本案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而言,建材价格的起伏涨落无疑应当是一个普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在确定投标价格时首先应当考虑到的重要因素。那么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2757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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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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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由当事人自愿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订立合同需要什么程序?关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2754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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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什么情形时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什么情形时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
内容:离婚诉讼当事人有以下情形时可以不亲自到庭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那么离婚案件什么情形时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150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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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467评论 -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林艳英 2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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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北京法律咨询 515评论 -
我们把每一次委托,都当成生命的修行,用心、专注的去做好,务必做到问心无愧、事后无悔!每次收到客户认可的锦旗,心里都特别激动,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我们最大的使命!
北京法律咨询 437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北京法律咨询 352评论 -
离婚案件,帮助当事人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北京法律咨询 574评论 -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北京法律咨询 59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