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21-11-25 13: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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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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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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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28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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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开除违纪教师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学校开除违纪教师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内容:2005年3月25日校方为严肃校纪校规,在通知了工会,并经校办公室会议及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依法解除了申诉人的劳动关系,并电话通知了申请人来领取除名通知书,同时向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隔三个月后的2005年6月29日,申诉人称其到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养老保险一事才从其处得知自己已与2005年3月25日被开除,由此引发了双方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后相关问题一系列争议。党校单位一向重视教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在宜昌市的所有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是最早建立职工社保制度的单位之一,设立至今五年以来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从未与职工发生过劳动争议。那么学校开除违纪教师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810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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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征房产税的范围仅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房产,不包括民办企业。《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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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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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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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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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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