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重婚怎样处理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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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事实婚姻中必须要单身没有配偶并且在法定的年龄下一起生活的男女才被认定是事实婚姻,这一点是前提,如果有一方有配偶则视为重婚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事实婚姻必须双方都要以夫妻的公开名义生活,获得大众的认可,在外界大家都认定是夫妻,这才是事实婚姻,如果属于非公开的身份,那么也不能被承认为事实婚姻关系。以上几点就是事实婚姻认定的标准,其实在很多农村还是存在这种婚姻的形式,虽然我国现在对这个事实婚姻已经不在享有法律上的保障,但是依然还是承认这种关系,并且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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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5、综上,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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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自从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以后,民事法律上就没有什么事实婚姻了。现在事实婚姻只存在于《刑法》的重婚罪里面,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反而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制裁。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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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1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另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之所以将此也定为重婚是将其作为重婚罪的共犯来考虑因为没有他的行为就没有他人的重婚行为人行为结合后才导致重婚的发生。从客体上讲重婚罪侵犯的是夫妻制。3在主体上重婚罪的主体为般主体主要包括有配偶的人没有配偶的人。在主观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则不宜认定为重婚罪。那么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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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的特征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那么事实婚姻的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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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个构成要件1、是以夫妻名义。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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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中对于双重事实婚姻,重婚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虽然没有和有配偶的一方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双方之间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也是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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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中对于双重事实婚姻,重婚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虽然没有和有配偶的一方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双方之间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也是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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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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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在没有取得合法婚姻登记证的情况下,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我们可以通过1994年2月1日民民政部门颁发的有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的内容,了解到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却没有登记结婚,只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关系就是事实婚姻。这种情况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但是在此之后则将这种关系判定为同居关系。如果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话,这也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是重婚的行为。我们可以翻阅相关法律了解到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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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过如果双方都是单身同居的情况下已经被公开就属于事实婚姻,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权益和保护,但是事实婚姻已经造成,如果在以后有一方想要与其他人同居,首先就要解除前面那段同居关系,不然也属于重婚罪,需要付法律责任。为了维护婚姻的和谐,现在的《婚姻法》中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但是在实际的纠纷中还是存在这种形式的,毕竟在法律以外还有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如果已经是事实婚姻最好办理结婚证,以便可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其实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是不享有法律上的保护,尤其是在一方已经不在的时候就无法继承财产,所以结婚证才是对自身最好的保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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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因此,事实婚姻的任何一方在主观上有“明知对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故意的,那么即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对事实重婚,法律也必须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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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案中,罗水田和刘玉芬属未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因此构成事实婚姻,本案中,罗水田和刘玉芬属未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因此构成事实婚姻,罗水田与刘玉芬的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均属于有配偶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刘玉芬又与男青年仝天华登记结婚属于重婚行为,其婚姻应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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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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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