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贬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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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影响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是公诉案件外一般均为自诉案件。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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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暴力其目的不是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在实施暴力侮辱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伤害后果的即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所谓“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构成本罪。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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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怎么起诉名誉权法律分析: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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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污蔑罪和诽谤罪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是没有污蔑罪的如果因污蔑、诽谤行为构成犯罪的被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一般依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诽谤罪行为表现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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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是否可以反诉诽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诽谤是指通过虚构、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在控告的时候控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意图陷害当事人的是属于诬告陷害的行为不能反诉诽谤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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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诽谤罪该如何认定关于诽谤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一)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三)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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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遭受网络名誉权侵害受害人该如何维权1、保全证据鉴于电子证据极易进行更改,一旦发现网络侵权事件,受害人要第一时间采取技术手段对网络数据进行保存,强烈建议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存行为人侵权的证据,包括侵权人发表在网站、微博、微信朋友圈、微信/qq群聊内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受害人在网络空间遭受到污蔑、侮辱、诽谤、漫骂的言论,被公开泄露隐私等造成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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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侮辱罪怎么进行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侮辱罪能判多长时间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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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一——侮辱侮辱,是指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侵害名誉权常见方式二——诽谤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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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行为人故意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即可构成该罪。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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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然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0 2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应提供足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证据不足,不构成诽谤罪,此后,曾某在知乎平台发帖恶意造谣诽谤自诉人,张某提交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协助调查回函》两份作为新证据,坚持认为,曾某通过信息网络发帖,恶意诽谤自诉人,给自诉人生活和名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一项回答,结合自诉人提供的该回答内容证据,无法证明该回答有诽谤、侮辱自诉人至严重程度的行为,不符合侮辱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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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侮辱诽谤罪案件的管辖1、刑事案件当中立案管辖指的是侦查机关的管辖审判管辖指的是审判机关的管辖不存在重合的问题,侦查机关分公安和检察机关公安侦查普通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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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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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诽谤行为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法律通常会规定相应的赔偿金额以修复受害人的名誉损失,如果诽谤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除了赔偿金额,诽谤行为还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举证责任:在诽谤纠纷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诽谤的事实和名誉损害的程度,二、诽谤行为的赔偿金额在确定诽谤行为的赔偿金额时,法律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 名誉损失程度:赔偿金额与受害人名誉损失的程度相关,本文将解析诽谤行为对他人名誉的赔偿金额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如果诽谤行为对受害人的社会声誉、职业发展等造成了重大影响,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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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的人债权人、追债人去债务人家讨债,债务人为了达到逃避债务之非法目的,居然捏造事实、制造假像非法陷害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不能依法澄清案件事实,债权人或者讨债人有被冤假错案陷害的危险,有的甚至遭到了冤假错案的陷害。在这里,我们应当指出的是,绝大多数的债务人对债权人是知恩图报的。为了预防这种恶劣的陷害发生,债权人或者讨债人应当有预防与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的债权人或者讨债人,依法维权的难度相当大。再次说明债务人这样做的动机目的。那么上门讨债被欠债人捏造事实陷害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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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的胜诉判决 2014年10年前的合作事项,现在却以借贷被起诉,经历了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核实事实,避免了百万以上的损失🙏🙏🙏
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