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贷款能不能转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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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那么商业贷款购房需要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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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担保与抵押担保都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把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或担保物,为债务人能够在限期内偿还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债权担保与抵押担保贷款的流程有哪些?那么债权担保与抵押担保贷款的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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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通过担保公司申请贷款买车,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缴纳相应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的多少和不同地区的担保公司有关,同时针对不同的车型会缴纳不同的担保费用。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那么买车贷款需要交担保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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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那么担保贷款可以转让债权吗?债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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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们都知道这对公司很重要,所以有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实现有担保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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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贷款到期未还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到期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担保人的,是可以找担保人偿还的,但要分清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贷款到期未还债权人可以可以找担保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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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等法律手续,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等等。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1、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那么债权担保与抵押担保贷款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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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还有财产、有还款能力前,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1、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2、连带保证,期限满了,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如果担保人想取消贷款,那么要看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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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一般来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合同期满后6个月之内债权人可让连带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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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主要是民事责任,双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于担保的诉讼时效有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保证期限是两年,从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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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那么担保贷款能转让债权吗?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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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于担保贷款能转让债权吗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那么关于担保贷款能转让债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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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贷款能转让债权吗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那么担保贷款能转让债权吗?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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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担保范围除了主债权(本金)外,一般还包括利息、违约责任等,担保具体数额由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约定。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么担保主债权数额是贷款金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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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向金融机构贷款,银行都会要求必须提供担保人,而且担保人会承受一定的风险,所以说在替他人进行担保时一定要很谨慎,那么,贷款债权人不还钱担保人会判什么?下面跟着大律网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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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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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