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人的人数可以是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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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答辩人因原告肖亮诉我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原告肖亮已丧失了继承权,1、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继承纠纷一案,针对被答辩人起诉状现答辩如下:被答辩人的诉求无事实依据, 超出法定诉讼时效,依法应驳回其起诉,银行欠款纠纷的诉讼程序为,原告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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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人数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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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代位继承人无法满足遗嘱法规定的资格条件,那么他是否能够合法地继承原继承人的遗产,如果原继承人确实继承了遗产,那么代位继承人将没有机会继承,对于这样的情况,代位继承就无法准确地确定谁应该代替继承人去继承遗产,代位继承为什么只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原因如下: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和资格条件常常存在差异,代位继承的不确定性也带来了风险。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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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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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继承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吗法律分析: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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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产继承债务清偿遗产范围1、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3、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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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那么三个继承人一人放弃继承指定其他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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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客观:《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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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件审理东丽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何某甲、何某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案说法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是案涉合同的相对方,其并不当然负有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义务,此时债务人的继承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需要具体分析:01.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并被继承,继承人需要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本案中,何某甲、何某乙为何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未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故何某甲、何某乙应当在继承何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案涉债务的清偿责任,02.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或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俗话说&ldquo。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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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吗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法律分析: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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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的亲属往往与其他股东相互熟识,再考虑到维持公司股权结构基本稳定、合理保护继承人股权权益等问题,公司法允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继承人继承。但是,股东资格由继承人继承时,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1、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股东资格由其继承,股东人数迅速增加,且每个继承人的经营理念可能差异较大,会导致经营决策、公司治理上的不顺,甚至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对于限制或排除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制定的公司章程制定的限制或排除股权继承,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那么继承人是否当然承继股东地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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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是会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偿还债务的范围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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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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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6、法律主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法律主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 被告所在地 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2、法律主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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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继承人承担债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继承财产时需要仔细考虑,为了避免继承人承担过多的债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了解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准确评估继承财产的价值,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全部债权,继承人承担债权是如何的,四、如何避免继承人承担过多债权,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详细介绍继承人承担债权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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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复杂的继承纠纷案件,其他继承人有遗嘱,委托人很伤心,同样照顾父母,自己就一无所有吗?元甲律师力挽狂澜,及时做好了财产保全措施,约对方来律所谈判,从早上谈到下午,现场签和解协议并支付房屋的折价款,从委托到拿钱仅用31天。委托人一家也是仪式感满满,特意送来4面锦旗和4个奖杯表示感谢!
一个复杂的继承纠纷,李先生委托我们的时候说是其他继承人有遗嘱,并且我们发现对方已经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已经开始出售该房屋,李先生其实内心还是满伤心的,同样照顾父母,可是自己一无所有,后来在家人的鼓励下委托我们,也做好了长期打官司的准备。 李先生及家人也没想到,在我们专业团队做完财产保全措施后约对方来单位谈,从早上谈到下午现场签和解协议并支付房屋的折价款,从委托到拿到钱刚好31天,李先生及家人也是仪式感满满,特意送来4面锦旗和4个奖杯🏆表示感谢。
虽有狂风肆虐,依然挡不住学习的脚步。 有幸参加百万律师教练班,深度体验北京优秀律所的成功模式,干货满满,收获颇丰,同时也认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律界精英和网红人物。 想清楚才能干明白。在经济下行严重、律师人数激增的当下,律所如何提升抗风险能力、快速稳健发展,是值得深度思考的话题!律师案源锐减,而法院的案件数量仍然居高不下,市场在哪里?客户在哪里?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明天继续充电……
今日南苑法庭,赠与合同纠纷开庭,婚姻存续期间的每一分共有财产,都承载着家庭契约的尊严,向第三者的馈赠背后,是法律不容践踏的底线,此刻男方已然站在了第三者的阵营,虽然是2(原配和律师)V4(男方、第三者及其律师)的阵容,但法庭的胜负从不在人数多寡,而在正义是否掷地有声。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