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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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中提供虚假信息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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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那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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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网贷信息虚假是骗贷吗可以认定为骗贷。法律规定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网贷信息虚假是骗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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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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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复杂客体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那么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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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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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怎么判刑1、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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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0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类0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中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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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那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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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4、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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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复杂客体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那么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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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5年3月12日,原告詹某以谭某离家出走多年、且结婚登记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为由,将丰顺县民政局起诉至丰顺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留婚字第099号婚姻登记。原告詹某诉称,1997年3月31日,原告与谭某到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当时的民政干部只是叫原告与谭某填写了婚姻登记表后便为原告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颁发了留婚字第099号结婚证书。后原告到谭某提供的户籍所在地丰顺县大龙华镇的派出所查询,证实谭某的身份信息是不存在的。原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职能已由丰顺县民政局统一行使。且经公安机关证实“谭某”、身份证号码:441423760607502,在梅州市范围内电脑查无此人人口信息。那么如何处理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的婚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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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传播虚假信息有什么处罚1、犯罪嫌疑人有传播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具体的处罚规定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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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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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编造、传播行为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那么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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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企业或个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财务活动、优化税务结构,以达到减轻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个人所得税筹划案例 1.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与补税 案例:小李全年工资薪金35万元,稿酬收入2万元,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原因是稿酬收入合并计算后适用税率提高至25%,导致补税。 筹划建议:纳税人可通过合理分配收入来源(如将部分收入转化为适用较低税率的收入类型)或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来降低税负。 2. 专项附加扣除的虚假申报风险 案例:小冯为少缴税款,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核验发现后,暂停其扣除资格并责令更正。 筹划建议:纳税人应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避免因虚假申报导致税务风险。同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增加捐赠扣除)优化税务结构。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合规应用 案例:阳泉煤业集团通过市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机制,确认9个研发项目符合加计扣除条件,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 筹划建议:企业应规范研发项目管理,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 出口退税的风险防范 案例:某农产品经销企业因未对出口应征税货物开具发票,被要求补缴增值税2.46万元。 筹划建议:企业应加强对出口业务涉税政策的理解,确保收入确认和申报的合规性,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税务风险。 三、增值税筹划案例 1.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合规操作 案例:长春经开区税务局通过《税收风险案例汇编》指导企业规范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帮助企业规避实务风险。 筹划建议:企业应定期梳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确保留抵退税申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关注政策变化,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 2. 设备更新税收优惠的精准适用 案例:德牧卫浴科技公司在“智改数转”设备更新中,通过“项目管家”团队辅导,精准适用税收支持政策,减轻了资金压力。 筹划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领域的税收支持,降低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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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财产保全时不知道对方财产线索可以申请财产查控!查对方名下的银行卡,房产,公司,车辆等信息! 目前北京的部分法院不给查控,外地的法院这方面执行力度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