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口头协议纠纷打官司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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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怎么处理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相互配合办理遗产权属变更手续,遗赠扶养协议被扶养人死亡后如何办理遗产手续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法律分析:法律对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遗嘱中附加义务,如果继承人接受遗嘱,那么就必须履行遗嘱中的义务,法律分析:(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需要签遗赠协议吗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只有确认才能表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关于遗赠抚养,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
陈明月律师
2024.01.2625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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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店铺转让协议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在与其沟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础上,律师有了重大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刘先生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第二项对转让范围进行约定&ldquo,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案情简介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刘先生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与王某和解,本以为店铺转让的事情圆满解决,可以安安稳稳地做生意了,没想到店铺的出让人王某再次将刘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转让范围:甲方将经营场所的所有装修、装饰、设备以及电器用品、酒水包括进货渠道一并转让给乙方(详细物品名称见双方签订认可的清单)甲方只带走私人物品&rdquo。
张芸律师
2024.03.017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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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要打官司,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起诉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要打官司,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起诉
内容:合同纠纷打官司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诉讼打官司,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李楠楠律师
2024.01.3173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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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打官司有用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口头遗嘱打官司有用吗
内容:口头遗嘱打官司有用吗口头遗嘱符合生效要件的情况下因口头遗嘱产生纠纷打官司的口头遗嘱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那么口头遗嘱打官司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105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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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内容: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人多为孤老,没有子女,而扶养人通常为其近亲属,且已按协议尽到了对遗赠人养老送终的义务,为了使其占有的不动产获得法律上的正当性,扶养人通常会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向法院起诉。遗赠扶养协议的立法完善1.扩大协议主体范围。为了保证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建议立法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协议一律无效。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538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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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到医调委调解还是打官司好?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医疗纠纷到医调委调解还是打官司好?
内容:这类案件如果医院处理纠纷时姿态低,有诚意协商,如果医院建议到医调委协商,患方选医调委调解比打官司更好,赔偿或许也不会低于法院判决,某些地区的医调委确实比较公正,没有偏向性,能够准确、客观地评估医院的过错及责任,同时调解成功率高,如果医疗纠纷案件有幸在这个地区,只要医院同意到医调委调解,那不失是一个优于打官司的选择,医调委调解无需交任何费用,调解程序较简单,不一定需要委托律师,医调委评估专家一般比较专业,如果做出客观评估,结论很具有参考价值,调解有时限,所以不会被医院肆无忌惮的拖延,能够比较快的解决问题,赔偿款到账也快。
孔孟廷律师
2023.06.3056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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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抚养权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抚养权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那么民法典抚养权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851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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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怎么处理
许瑞林律师
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怎么处理
内容:口头协议与合同冲突怎么处理一般以书面合同为准。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劣不能一概而论。但有的时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等。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能够将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明确地记载下来有利于保证民事活动的安全。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分清责任。建议在即时交易中可以采用口头合同。这样这些工作的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
许瑞林律师
2022.02.2289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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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纠纷官司协议有用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打纠纷官司协议有用么
内容:根据查询律临官网显示,打过官司不用签协议是因为打官司主要是通过法庭来解决争议,通常涉及到证据的收集、律师的法律意见提供以及最终在法庭上的辩护等过程,一旦案件结束并得到判决,该案便有了结果,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得到了确定性的解决,这时再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小,就不需要签协议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赵金保律师
2024.03.1165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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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 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什么事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 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什么事项
内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张旭律师
2024.04.1725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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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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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协议纠纷争议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协议纠纷争议
内容: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金某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称其从未向辛某借款,而是案外人崔某于2008年9月28日经中国农业银行给其汇来20万元。另外金某也在庭审中主张,因辛某不能出示合法有效的借条或欠据,故辛某提供的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并不能证实借款人或欠款人是金某,而且此20万元的存款人并非辛某。崔某则出庭证实,辛某给金某汇款系由他在银行办理并汇出。法院判决金某给付辛某15万元。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那么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协议纠纷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349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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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转让的口头协议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网店转让的口头协议有效吗
内容:”《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相比口头协议,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那么网店转让的口头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136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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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无纠纷范围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无纠纷范围有哪些
内容:但在婚前男方借走我200万元并在婚前写了欠条现在打官司索要欠款男方找出三人证明说写欠条那天不在本地在外地出差还有说日期不是他的写的。还提出离婚协议书上写的财产无纠纷。确实当天他在本地。至於离婚协议书上的财无纠纷能够抗辩这个欠条吗?现在要去笔迹鉴定前夫家托了好多关系后门不承认这个条子我能否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鉴定证据的证明效力高于证人证言。第二离婚协议与婚前债务没有法律关联不会对婚前的债务造成影响。第三鉴定涉及专业问题作出假鉴定结果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你要做好相关的工作避免鉴定结论对你不利。第四不要悲观这个案件你的胜算很大小心谨慎应当能够胜诉的。那么离婚协议上写的财产无纠纷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179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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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纠纷怎么解决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口头协议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订立口头合同并不是新鲜事,在双方口头约定之后,往往在一个电话里面就约定好了,但是很多的口头协议容易发生纠纷,发生纠纷时较难取证,不容易分清责任。那么,口头协议纠纷怎么解决?对于这个问题,大律网专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刘晓红律师
2021.11.055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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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条款纠纷该如何起诉
陈宗琼律师
离婚协议约定条款纠纷该如何起诉
内容:一离婚协议约定条款纠纷该如何起诉离婚协议书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7违反协议的责任。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条款纠纷该如何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161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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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133评论 -
如果有房产纠纷,可以先找律师申请异议登记,阻止第三人恶意取得房产。不要等到打官司才想起找律师,把工作做到前面才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林艳英 5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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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3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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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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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北京法律咨询 76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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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35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