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职工死亡抚恤金纠纷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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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时是否有报警进行立案或者进行处罚,主要看出警记录是如何记录的。如果工人喝酒后自己去找的厂长,工人是自己有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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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
内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对继承遗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那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8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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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产继承纠纷中的管辖确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遗产继承纠纷中的管辖确定
内容:中国公民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的遗产,首先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书;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委托授权书、代理人的出国手续。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予以帮助。那么涉外遗产继承纠纷中的管辖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92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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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
内容: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郭铭芝律师
2022.04.24144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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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可以属于遗产范围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死亡抚恤金可以属于遗产范围吗
内容: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职工所在的单位支付给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非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抚恤金均享有权利抚恤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来处理。因此故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那么死亡抚恤金可以属于遗产范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5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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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审批机关即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举办者身份审查属于实质审查,该行政机关需要对举办者提交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因此,确认或否定举办者身份资格属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限范畴,包含了行政许可内容。故确认或否定举办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应当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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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
内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孟阳律师
2022.04.24856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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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有哪些
内容: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那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53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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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
内容: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1、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对死亡赔偿金要求分割的案件逐年增多,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这类案件的案由可以定为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补偿费的赔偿,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那么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3103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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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被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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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内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赵金保律师
2022.04.25760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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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死亡后,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方法:属于工亡赔偿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属于侵权损害赔偿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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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赔偿纠纷(工地死亡赔偿纠纷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地死亡赔偿纠纷(工地死亡赔偿纠纷案)
内容:二、赔偿工地上出事的人已死亡的赔偿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张嘉娱律师
2024.01.3142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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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算法:属于工伤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发放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发放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非工伤的,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六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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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如何赔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如何赔偿
内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任冰峰律师
2022.04.18547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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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还享有抚恤金待遇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还享有抚恤金待遇吗
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还享有抚恤金待遇吗案例:我丈夫系一单位职工。上月初,他因死亡,肇事方已按有关规定作了赔偿。除了肇事单位根据肇事人所负责任大小发给一定补偿费之外,原单位仍应按照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给抚恤费。“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民政部门仍可按照病故抚恤标准发给其家属一次抚恤金。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获赔后还享有抚恤金待遇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322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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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_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职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_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
内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李维律师
2022.05.08916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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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
内容: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遗属津贴”的范围,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而应将其归为家庭的共有财产。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358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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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管辖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管辖
内容:如果存在死亡赔偿金分配的纠纷,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死亡赔偿金存在分配纠纷,可以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的构成要件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侵权行为:首先,必须存在侵权行为,导致了死者的死亡,在死亡赔偿金分配的问题上,一般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由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以及其他依法有权继承的人等按比例分配,本文主要讨论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管辖的问题,在中国,死亡赔偿金分配的纠纷一般由民事法院管辖。
王熙律师
2023.10.2354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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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有哪些
内容: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那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35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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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中,如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近亲属均作为当事人参加案件审理,并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分割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上述财产的分割,如果不掌握具体金额,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姚平 881评论 -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许瑞林 429评论 -
劳动争议和其他的纠纷是不一样的,遇到劳动纠纷之后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到那里去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费,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等资料,会给我们相应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57评论 -
海淀法院山后法庭离婚纠纷管辖权谈话,因为准备充分,法官当庭通知会驳回对方的管辖权异议。
林艳英 343评论 -
海淀法院山后法庭离婚纠纷管辖权谈话,因为准备充分,法官当庭通知会驳回对方的管辖权异议。
姚平 513评论 -
工程款拖欠找哪个部门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如果是承包方,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管辖法院应当市、区或者是县级的所对应的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当在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的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的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与我沟通交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77评论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7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