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侨纠纷调解委员会 #

被浏览:476

张旭律师 2022-07-14 476 人收看
5、造价管理科派专人负责调解、咨询接待,查阅争议各方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查找依据、文件,形成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答复意见,2、调解及咨询程序: (1)对同一工程造价有争议的各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受委托的造价咨询及其它相关专业机构),分别从大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下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单位均须盖章,调解、咨询问题有关的各方需分别下载《工程造价问题解答咨询申请书》,并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委托咨询人应加盖专业资格印章,(2)调解、咨询问题有关的各方需分别下载《工程造价问题解答咨询申请书》,并按表中内容认真填写,委托咨询人应加盖专业资格印章,3、根据具体情况,调解、咨询人员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9、公布业务报告,通知有关各方,同时返还相关资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张旭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