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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2023-06-15 447 人收看
4、“假药”作为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重要物证,对于其是否属于关于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药品变质,药品被污染以及药品功能主治超出规定等问题,显然属于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并纳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依据鉴定有关规定进行,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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