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限制减刑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会适用限制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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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特殊工时,特殊工时是什么意思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特殊工时,特殊工时是什么意思
内容:一般情形下,实行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制有两个生效要件:一是某特定岗位在特定时间段内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执行该制度;二是用人单位和某特定岗位的职工明确约定执行该特殊工时制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北京,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第26条第2款、第3款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国家和本市已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不再履行审批手续。那么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特殊工时,特殊工时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0106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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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否应该限制减刑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累犯是否应该限制减刑
内容: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邢颖律师
2022.03.2646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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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抵押是什么意思,适用哪些情况?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反担保抵押是什么意思,适用哪些情况?
内容:反担保有抵押、质押等方式。反担保抵押合同适用哪些情况?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一)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反担保抵押是什么意思,适用哪些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78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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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的限制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的限制是什么
内容:尽了上述义务,是“悔罪表现”的体现;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做到这一点,是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否则不能认为是悔罪;3、在事故处理中,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常常遇到被告人表达愿意赔偿,但却不做出赔偿的具体行动,仅称“出狱后再赔”或“我在看守所”没办法赔或称“我没有能力赔”,这些都不是积极赔偿的表现。综上,只有具备上述三点才能认为是具有“悔罪表现”,不具备悔罪表现的,不宜适用缓刑。那么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的限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467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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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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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适用于什么情况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适用于什么情况
内容:协议离婚适用于什么情况协议离婚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个情况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夫妻当中一方或双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当中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那么协议离婚适用于什么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141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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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周春花律师
2022.03.2739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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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诉讼时效中断时间是否受限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诉讼时效中断时间是否受限制
内容: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和次数都是不受法律限制的,这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实际分析。对于担保人而言,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才能有针对性的答案。那么担保人诉讼时效中断时间是否受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77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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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内容: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那么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251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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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减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受贿罪的减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总之,受贿罪的减刑适用条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罪犯的悔罪表现、退还赃款赃物情况、配合追缴工作情况、重大立功表现等,受贿罪涉及财产利益,如果罪犯能够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赃物,减小了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可以考虑对其适用减刑,受贿罪减刑的适用条件及考虑因素1、在受贿罪的案件中,如果罪犯被判有罪并被判刑后,符合以下条件和考虑因素,可以考虑适用减刑:2、罪犯有深刻悔罪表现,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协助破获重大案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考虑对其适用减刑。
刘晓红律师
2023.10.1081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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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适用情况
陈宗琼律师
协议离婚不适用情况
内容:导读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1离婚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现在民事行为能力人2涉外婚姻3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4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5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1一方要求离婚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协议离婚不适用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157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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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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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限制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3、对于上述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少于2年。3、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4、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由于本身刑期较短,一般来说不存在二次减刑的问题,因而也就无所谓减刑的间隔。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7110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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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
内容: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一)离婚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现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涉外婚姻(三)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四)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五)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那么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131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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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到反担保函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到反担保函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那么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到反担保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834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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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适用于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况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新关于适用于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况
内容:夫妻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本文将对适用于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况进行详细讲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应受婚姻关系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说赔偿适用于协议离婚。以上便是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希望阅读以后对您有所帮助。那么最新关于适用于离婚精神赔偿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272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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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罪刑法定原则旨在保护被告人利益,任何不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裁决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据。从立法目的来看,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限制减刑,并不是单纯加重死刑缓期执行刑的严厉性,而是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死刑政策创造条件。我们应当清楚,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适用限制减刑,针对的是以往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而不是以往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
龙珊律师
2022.04.0268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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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20评论 -
国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吗?国外的建筑公司会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啊。首先我们来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业在开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呢,就一定会约定预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进度有进度款,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说开发商没有签支付进度款,那么施工企业一定会马上停工止损,我的天呐,并且呢,法律规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过工程总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单位啊,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出在这个物业上设定一个叫做建筑的债权,那么在这个债权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这个物业呢,是不能够交易的,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美国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体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识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国的工会会保障工人的权益,只要不付款就会妥妥的举行罢工,第2个呢。
法律规定,你如果说拖欠了工人的工资,企业呢,就一定会上黑名单,一旦企业的名誉受损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点呢,国外对于拖欠工人工资的处罚的力度那是相当的大啊,重罚之下甚至可能让企业破产。第4,在美国啊,它是持枪自由的一个国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资,那工人是不会用自己跳楼来威胁你的,他只会来找你,这个时候呢,你就要看你为了这个钱够不够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留言关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639评论 -
国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吗?国外的建筑公司会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啊。首先我们来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业在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呢,就一定会约定预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进度有进度款,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说开发商没有签支付进度款,那么施工企业一定会马上停工止损,我的天呐,并且呢,法律规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过工程总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单位啊,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出在这个物业上设定一个叫做建筑的债权,那么在这个债权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这个物业呢,是不能够交易的,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美国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体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识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国的工会会保障工人的权益,只要不付款就会妥妥的举行罢工,第2个呢。
法律规定,你如果说拖欠了工人的工资,企业呢,就一定会上黑名单,一旦企业的名誉受损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点呢,国外对于拖欠工人工资的处罚的力度那是相当的大啊,重罚之下甚至可能让企业破产。第4,在美国啊,它是持枪自由的一个国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资,那工人是不会用自己跳楼来威胁你的,他只会来找你,这个时候呢,你就要看你为了这个钱够不够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留言关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333评论 -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婚内财产协议 693评论 -
哪些情况适用子债父偿?实际的经济往来中,有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是可以适用“子债父偿”的。 1. 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2. 没有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侵害他人。 3.未成年子女欠下债务,被父母同意或追认的。
郭铭芝 51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姚平 5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