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19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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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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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法律有什么规定
许瑞林律师
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法律有什么规定
内容: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那么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法律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79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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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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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商标代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专用收据申领、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申领、保管,并报商标局备案。如发生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报商标局。专用收据实行分次限量申领制度。商标代理机构缴回已用的专用收据,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新的专用收据。申领人须认真检查专用收据有无缺页、破损、错页、重号等。专用收据是商标注册收费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那么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57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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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务员体检中因为2017年做的乳腺纤维瘤手术要求提供当时的病历但是因为时间久远相关资料已经找不到了而且也重新做了乳腺彩超的超声检查如果因为无法提供乳腺纤维瘤手术病历而判定体检结果不合格符合相关规定吗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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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钱不还的法律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欠钱不还的法律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
内容:关于债权债务的法条主要有如下内容: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关于欠钱不还的法律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46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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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那到底实践中,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二条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那么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48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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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法律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
内容: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关于债权债务的法条主要有如下内容: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91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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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三日,检验鉴定时限三日,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三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血样送检 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检验鉴定时限 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第三十一条 鉴定结论送达 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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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款不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欠款不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内容:不过没关系,现在看看欠债不还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那么个人欠款不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60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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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知情和检查权的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股东依法享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的权利;2、上述的查阅文件一般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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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
内容:禁毒工作机制的运行主要包括侦查与打击、预防与救助、 宣传与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配合,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什么禁毒,是指对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禁毒工作机制由预防与宣传、检查与监督、预防与治疗、统计与数据等几个方面构建,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协作,(三)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教育是禁毒工作机制中的重要环节,重点应该从儿童和青少年抓起,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增强群众禁毒意识。
陈宗琼律师
2023.06.16166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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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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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那么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5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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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包含哪些费用?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物业费包含哪些费用?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下面介绍一下物业费包含哪些费用?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那么物业费包含哪些费用?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58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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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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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注册监督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监督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第九条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融资担保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那么融资担保公司注册监督管理条例都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3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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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关掉店里的消防水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物业关掉店里的消防水怎么办
内容:可以打电话举报物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那么物业关掉店里的消防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87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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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物业费什么时候交以及物业收费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新房物业费什么时候交以及物业收费规定
内容:新房物业费什么时候交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什么是物业费物业收费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那么新房物业费什么时候交以及物业收费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42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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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停车场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律对停车场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核定。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涉及法律法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吴梦云律师
2022.03.0377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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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退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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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车库是否要交物业费以及物业收费规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里的车库是否要交物业费以及物业收费规定
内容:如果自己的小区有物业公司的涉及的话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收费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那么小区里的车库是否要交物业费以及物业收费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74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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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产可以有监督人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产可以有监督人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产可以有监督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50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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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精研,铁肩担道义! 琼心挚诚,巾帼解讼忧! 浩然正气,有勇有谋,💪 英才雄辩,有胆有略!💪 每一面感谢锦旗背后,都藏着一个令人感慨的故事,婚姻家事案件错综复杂,不只有冰冷的法律规定,更有温暖的人情事理。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明辨是非,据理力争!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愁万绪!元甲律师,值得信赖!💪💪💪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19评论 -
宗法精研,铁肩担道义! 琼心挚诚,巾帼解讼忧! 浩然正气,有勇有谋,💪 英才雄辩,有胆有略!💪 每一面感谢锦旗背后,都藏着一个令人感慨的故事,婚姻家事案件错综复杂,不只有冰冷的法律规定,更有温暖的人情事理。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明辨是非,据理力争!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愁万绪!元甲律师,值得信赖!💪💪💪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462评论 -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一方婚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55评论 -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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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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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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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程款最快的办法。 首先,您需要检查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则您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支付时间和金额,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催款通知。在通知中说明合同条款、工程已完成情况、对方未支付的款项数额等,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如果对方同意支付,则应要求其写下承诺并签署确认。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有支付工程款的的责任和义务。 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除了诉讼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任何措施前,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程序,以避免因不恰当的行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是根据合同条款、协商、法律手段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以尽快收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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