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祸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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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2022-07-05 393 人收看
第十三条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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