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款欠20年要算利息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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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2022-06-28 249 人收看
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离婚诉讼的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关于离婚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夫妻财产要不要应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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