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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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如下: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挂靠;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4、违法分包;5、转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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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六、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084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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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认定无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认定无效
内容: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导致的。这时,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即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当立即停止履行,双方均不能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认定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1031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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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
许瑞林律师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
内容:(三)从纠纷争议的类型来看,主要包括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纠纷、因合同的效力、诉讼主体问题、合同性质的认定、承包人垫资问题、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黑白合同”和总分包合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其中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合同纠纷占85%。随着房地产和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筑业市场在开发建设工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带来的负性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因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加的态势。那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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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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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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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解除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解除权
内容:(二)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因其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三)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由于发包人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承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四)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仅违背了发包方的签约意志,还极有可能导致发包方对原建筑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落空,故而在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发包人也可通过解除权来直接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解除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729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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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刑法认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刑法认定?
内容:根据合同的约定,建筑公司承担了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任,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根据合同的规定,建筑公司承担着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任,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符合预期,因此,在该案例中,法律分析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和程序等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据等因素来确定建筑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然而,建筑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工程进展缓慢,质量不达标。
林艳英律师
2023.07.11107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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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八条裁判意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八条裁判意见
内容:最高院:关于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八条裁判意见
张嘉娱律师
2021.11.0298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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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张嘉娱律师
2021.11.0198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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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百条第款及第百条第款、第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那么通过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39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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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上诉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上诉状
内容:现依法提起上诉。上 诉 请 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事 实 和 理 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1、一审判决“经查,上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被告于2008年8月初开工建设。《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被告实际于2008年7月15日派员进入原告指定的施工现场开工建设。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上诉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637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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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
内容:但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应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以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符合非法分包特征的,应确认无效。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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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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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
内容: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段建国律师
2022.04.24493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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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将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转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予以收缴。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根据承包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参照当年适用的工程定额标准据实结算。人民法院应认定招标投标时签订的合同有效。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有关专属管辖规定。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一次包定,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并请求依鉴定结论结算工程款的,不予支持。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标准与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定额标准和造价计价办法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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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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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废止了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废止了吗
内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宗旨是在既不损害发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又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在审理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仍应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如果这样认定将可能损害发包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司法解释的制定初衷。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废止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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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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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许瑞林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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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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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答复: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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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答复: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内容:最高院答复: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龙珊律师
2021.11.02146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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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432评论 -
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还能要回工程款吗?存在挂靠,工程款找谁要?甲方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应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才能有专业的结果!12月27日18:00建设工程专题分享会:谈判、调解、诉讼、保全,多种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张嘉娱 8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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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533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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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20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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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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