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不支付经济补偿款的,受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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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被撤销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被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往往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赠与等变更身份关系后财产关系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以及道德性质,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非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得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后,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双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行为,夫妻一方无权单方面任意撤销赠与,而应取得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其任意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综上,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的行为是建立在人身关系基础之上的,其有别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当然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被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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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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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那么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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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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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一般不能强制执行。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复议期限届满后或诉讼期限届满后的三月内;但是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该行政机关暂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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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能否有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婚前房产协议能否有效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于海明律师2022.03.3193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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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能主张要求还贷部分金额,不可以主张分割其父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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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妻不继承岳父房产 男方能否索赔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妻不继承岳父房产 男方能否索赔
内容:最近,家住姜家园的曹-军、曾-丽夫妻离了婚,可曹-军却一直纠缠着前妻,因为前妻在离婚前私自放弃继承她父亲的一套房产,曹-军认为这种放弃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向前妻索要赔偿15万。去年年底,因为长期感情不和,他和曾-丽准备离婚,双方约定几天后去办理手续。曹-军多次找到曾-丽讨要赔偿,可曾-丽根本就不睬他,为此双方多次发生冲突。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最终曹-军同意接受目前的现实,以后不再找曾-丽闹了。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曹-军的限制。那么离婚妻不继承岳父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85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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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查找对方的相关财产信息。然后提交给执行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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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否以生效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过低为由申请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否以生效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过低为由申请再
内容: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以原告张某支付的子女抚养费过低为由提出申诉,要求改判子女抚养费。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原审案件的子女抚养费部分再审。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根据这一规定,本案当事人是无权申请再审的。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根据当时父或母的收入、子女年龄、当地的消费水平等客观因素确定。那么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能否以生效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过低为由申请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259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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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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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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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分割房产后房产增值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分割房产后房产增值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内容:王-彪和黄-佳自愿协议离婚后,签订《协议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估价250000元一栋楼房,由男方王-彪放弃房产权,并接受女方黄-佳付给100000元作为房屋补偿款,而黄-佳接收房屋产权并负责还清住房贷款58981.51元。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了约定,其中约定了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但要房方必须补偿给另一方人民币100000元及偿还住房贷款的处理方案,并由王-彪作出选择。原告主张在协议签订时对所分割的房屋价值判断偏低,是重大误解而显失公平。经查,原被告在签订协议时,确实是将房产作价250000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协议分割房产后房产增值能否要求重新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232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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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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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一般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因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必须为生效的裁判文书。而离婚协议书仅为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普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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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
许瑞林律师
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
内容:离婚后能否申请调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能否申请抚养费调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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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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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写了离婚协议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写了离婚协议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内容: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能。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其周某支付抚养费。待取得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同样对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孩子起诉正是对父母离婚时的赠与行为的接受。那么夫妻写了离婚协议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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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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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规定三个月的诉讼期限,而不允许行政机关在此期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意在给被执行人提供更多的司法救济机会,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具体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作出,法律赋予它公定力、确定力、执行力,这是无庸置疑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执行力。行政复议期间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执行主体应该是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据此,获嘉县城建局于2012年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于同年3月20日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获嘉县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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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内容:如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公证,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承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公证机关就抚养费的给付已经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则当事人可凭该公证的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那么离婚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267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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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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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内容: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情回放李某与刘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孩双方因感情不合2012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情回放李某与刘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孩双方因感情不合2012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李某总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给付10万元刘某无奈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被告知应另行起诉,离婚后李某总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给付10万元刘某无奈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被告知应另行起诉。
毋磊颖律师2022.01.1348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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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否持离婚协议书申请强制执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能否持离婚协议书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当事人能否持离婚协议书申请强制执行在我国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予以公力救济而进行的司法活动法律对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有明确的规定,而协议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其从本质上讲只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合意是一种“合同”不属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与对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所以在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当事人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与对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所以在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当事人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我国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予以公力救济而进行的司法活动法律对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涉及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的内容反悔甚至产生纠纷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翁玉素律师2022.01.1549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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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时写上双方的名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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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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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夫妻双方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对涉及的财产问题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离婚后,对方却拒绝将协议中分割的财产移交给我。对在民政部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外,如果是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是不适用强制执行的,若强制执行会伤害到孩子,引起心理创伤。那么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2.02.12221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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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合同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且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有效的期限内依法请求法院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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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未过户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内容:综合本案具体情况,原告虽不能直接确认为案涉房产所有权人,但其对案涉房产享有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该请求权可以排除人民法院根据被告的申请对案涉房产的查封措施,二是从请求权的性质和内容看,原告享有的是针对案涉房产要求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而被告享有的是针对红某公司及第三人的一般金钱债权,该金钱债权并非基于对案涉房产公示的信赖而产生,因此,原告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请求权与被告的金钱债权请求权相比较,在性质和内容上具有优先性。
黄东洁律师2023.06.2831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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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离婚约定抚养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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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离婚约定抚养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拒付离婚约定抚养费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新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陈明月律师2022.01.1519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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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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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林艳英律师2022.06.07632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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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不了的婚,离婚有2种--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林艳英 198评论 -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林艳英 905评论 -
已经确定要离婚,高情商的女人才做这三件事--分居、不和对方联系、6个月之后再起诉不要太久。
林艳英 170评论 -
2024年2月1日开始,离婚必须知道的法律规定!
林艳英 710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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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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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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