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撞第二天做检查费用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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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7-05 353 人收看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一、民法典无因管理的费用如何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受益人来承担,如果管理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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