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程结算法院鉴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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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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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不结算怎样起诉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不结算怎样起诉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是指施工企业与承包人就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因为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合同纠纷案件以证据为核心,所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更大。但是目前我国对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程款的结算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陈明月律师
2023.02.0820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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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涉及的金额巨大,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那么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774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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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可以电话沟通指导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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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解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结算支付管理办法解读)
内容:(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李楠楠律师
2023.04.017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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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存在黑白合同,工程款如何结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存在黑白合同,工程款如何结算?
内容:《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一)工程价款属于实质性内容,原则上变更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结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共同构成了认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无效规范。
李楠楠律师
2023.07.1140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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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定工程造价?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鉴定工程造价?
内容: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在委托鉴定时可要求鉴定机构根据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同结算依据分别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对存疑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鉴定后单独列项,供审判时审核认定使用,也可就争议问题先做出明确结论后再启动鉴定程序。那么如何鉴定工程造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788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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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
内容:工程结算审核依据相关资料,做出程序化的技术成果。而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首先要明确争诉焦点和司法委托内涵。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技术成果是凭借相关资料履行程序化的绵果,是合同双方借以谈判的基础,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是判案基础,两者性质不同。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对相关资料表述不准的,不得做主观判断。对有分歧的非技术方面的证据,必须由司法委托人做出是否有效的认定后,才能作为鉴定证据,否则原被告质疑鉴定人越权。结算审核均是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过程资料,按着审核常规给予审核结果,双方并无明确要求。同时,审核与鉴定,在实际工作中常会遇到各类性质不同的争议问题。那么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796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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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内容:02一审法院认为首先,结算书系城建集团与启迪公司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计要求而提供,结算书首页中双方基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盖章,结合上述结算书出具的背景,在启迪公司亦否认结算书金额为最终合意,且无其他证据进一步佐证双方同意以结算书金额作为结算金额的情况下,无法推定出配合审计提交的结算书即为双方做出了结算金额最终确认的意思表示,故对于城建集团主张的双方应达成结算金额的一致意见,法院无法采信,2016年9月20日,启迪公司(发包人)与城建集团(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建设房山区河北镇棚户区改造水泥一厂片区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地块)(土方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杨一凡律师
2024.04.308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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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进行造价鉴定的,不予支持,依据这一条款,应按合同约定价结算,即按合同约定的“一口价”进行结算。那么“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66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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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审中心作出的审核结论原则上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财政评审中心作出的审核结论原则上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研究认为: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D但是,建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论应当作为结算的依据。某开发公司辩称,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项目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案工程决算须经该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且讼争工程决算须以财政评审中心作出的审核结论为依据。该市财政评审中心对讼争工程的审核结论为:项目送审金额1800万元,审核结论1500元。那么财政评审中心作出的审核结论原则上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766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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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未结算(工程预付款最新规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未结算(工程预付款最新规定)
内容: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将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或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在收集好上述事实并计算出工程款金额后,就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黄东洁律师
2023.04.1117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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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吗,有工程结算单怎么起诉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吗,有工程结算单怎么起诉
内容:如果“工程结算单”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工程结算单是可以被当事人作为欠款依据,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如果“工程结算单”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工程结算单是可以被当事人作为欠款依据,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工程结算单能起诉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起诉如果“工程结算单”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3、法律分析:结算单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只有工程结算单,起诉签字的人吗可以吗如果“工程结算单”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之一。
任冰峰律师
2023.12.0183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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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吗
内容:因此,在判断工程结算单是否可以作为欠款起诉的依据时,必须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书面协议的存在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相关的书面协议,并且双方都未能遵守,则可以将工程结算单作为欠款起诉的依据,工程结算单可以作为欠款起诉的证据,但是要想起诉成功,还需要其他一些补充材料,3、工程未结算能起诉要求工程款,这是属于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起诉的权利,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周春花律师
2023.10.2548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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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结论,是否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政府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那么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应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结算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合同约定、政府审计结论以及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最终认定政府审计结论存在部分错误,不能完全作为结算依据,因此,政府审计结论在工程结算中的作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发包方以政府审计结论为依据,要求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三、律师建议与风险提示针对政府审计结论在工程结算中的应用问题,律师建议如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政府审计结论在工程结算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于海明律师
2024.04.2296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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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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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喜报,正义到账!】🌟 天用律师团队再创佳绩! 帮助客户成功追回工程款及利息近💰170万元! 历经专业举证、精准辩护,法院全额支持我方诉求! 👉👉判决亮点: ✅合同内外工程款全额认定 ✅利息支持至实际支付日 ✅诉讼费、鉴定费均由对方承担 天用策略,赢得漂亮!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50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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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331评论 -
不审计能否拿到工程款?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几年了,审计一直没有完成,那不审计能否拿到全部的工程款呢?讲一个案例啊,一个分包单位在总包那里分包了一个土方的一个工程,分包合同在约定的工程款以业主与总包单位审计的价格为准,也就是说审计完成后,分包单位就可以拿钱。那项目呢,是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已经交付使用了。然而总包单位啊,却拒绝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尾款,原因也很简单,业主的审计没有完成,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具备付款条件,分包单位忍无可忍就把总包告上了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是这样认为的,第一,项目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交付使用了,如果一直没有审计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既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失公允,第二,审计只是确认工程款的途径之一。法院通过鉴定。
确定的工程价款也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直接确定总造价。第三,总包单位一直消极的推动项目的结算和审计工作,有过错要担责,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工程不需要审计,依据鉴定结论直接支付工程款。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一个问题呢?评论区告诉我。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0评论 -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08评论 -
☆ 工程挂靠,工程欠款、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 没有施工合同、其他证据缺失,怎么办? ☆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0年法院工作经验的专家老师,帮你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3月15日19:00,扫码观看,直播密码私聊获取。
郭铭芝 756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248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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