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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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7-05 427 人收看
二、工程挂靠认定标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三、挂靠的表现形式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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