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高院关于建筑工程司法解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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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内容: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建筑工程无效不属于不当得利,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处理,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理依据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利益会造成他人损失。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建筑工程无效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636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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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内容: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那么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491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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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释30个实用问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释30个实用问题
内容: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释30个实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538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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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纠纷的司法解释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纠纷的司法解释
内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建筑工程纠纷的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982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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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颁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号有效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颁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号有效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婚姻法解释会废止的,《民法典》实行后原有司法解释是废止的,与《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不统一甚至抵触的司法解释应当被废除,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应根据《民法典》条文内容及精神作出。综上所述,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会正式生效,届时最高法院将废止上述九部法律,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应该同步废止,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矛盾的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则可以等待最高院颁布新的司法解释来进行修改或者替换。
赵金保律师
2022.03.226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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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42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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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新规企业之间临时借贷合同有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新规企业之间临时借贷合同有效
内容:最高院新规企业之间临时借贷合同有效最高院:企业之间的临时借贷合同有效。这突破了原最高院司法解释企业间借贷无效的规定。经审查后发现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应驳回申请人的申请,并告知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申请人仅笼统提出或表示异议,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异议,以防止被申请人滥用异议权。近年来,各地法院对民间借贷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而金融监管部门所掌握的标准是,凡商业银行金融借贷以外的借款合同纠纷均属于民间借贷。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那么最高院新规企业之间临时借贷合同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41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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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内容: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致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依法索偿1、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那么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3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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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内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3、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3、法律主观:装饰装修合同属于 建设施工合同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参照 不动产纠纷 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还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作为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并列的三级案由,有观点认为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属于劳务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1、根据建设合同纠纷的类型,最高院将建设工程纠纷的案由确定为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发生时都可以建筑工程纠纷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李楠楠律师
2024.01.3161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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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内容:最高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他人财产或者是认识的损害的,并且该当事人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如果存在下面的任一情况就会被认定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是人身损失由过错。
崔玉君律师
2023.03.1134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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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内容: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218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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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内容: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那么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107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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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那么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29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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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影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影响
内容:198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民法通则》中的7个条文,奠定了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石。此后,有关诉讼时效的一些规定也零散地分布在不同的司法解释中,而且时间跨度漫长。2008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个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专门的司法解释。《解释》的出台对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审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工程款清欠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0911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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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内容: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的请示收悉。那么最高院关于代书遗嘱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31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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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421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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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17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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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602评论 -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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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始股怎么分?这5个关键点一定要知道!💼】 ✨离婚财产分割的水真的太深了!尤其是公司原始股这种特殊资产,稍不注意就会吃大亏!今天把律师才搞明白的干货整理给你们,建议收藏备用! 🔍【重点预警】 ✅ 婚前取得的原始股:配偶可能分到增值部分! ✅ 婚后取得的原始股: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公司上市前的"静默期":可能影响分割时效! 📝 必须掌握的5个知识点: 1?? 法律依据:《民法典》1062条+公司法司法解释 2?? 分割方式(3选1): ◽ 协商折价补偿(最快捷) ◽ 股权评估后分割(要找专业机构!) ◽ 诉讼确权(耗时但彻底) 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转让限制 ⚠? 保留所有出资凭证+股东协议 ⚠? 上市禁售期内的股票要特别约定 4?? 证据清单(建议截图保存): 🔸 股权代持协议 🔸 银行转账记录 🔸 股东会决议文件 🔸 公司估值报告 5?? 冷知识: 💡 离婚后发现的未分割股权,3年内可重新起诉! 💡 境外上市股票要按外汇管理规定处理 💬 暖心提醒: 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股权?赶紧申请财产调查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师,千万别自己硬扛!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142评论 -
问大家一个问题,有什么事情是小的时候能做,但长大呢就做不了了,其中呢,有一个答案就是抚养费,其实呀,抚养费的话题呢,我本来也不愿意聊,毕竟呢,关系到孩子的生活问题,但有的时候我们面对一些案子呢,又不得不涉及到帮助孩子呢,要抚养费。好在呀,这次最高院呢,有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离婚协议呢,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明确约定,或者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呢,通过其他的方式承诺呢给付抚养费,在离婚以后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按照约定或者承诺给付义务的,如果子女呢,尚未成年或者呢仍然不能独立生活子女呢,起诉请求支付欠付的抚养。
费的,人民法院呢,应当予以支持,比如说啊,离婚后父母一方呢,答应呢,给孩子抚养费,即便是没有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仅仅是口头承诺,这种口头承诺呢,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孩子呀,就有权利要求父母给抚养费,毕竟这是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过呢,这一条是有条件的,就是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对于已经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再反过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就不支持了。所以呢,抚养费呀得赶紧要,长大了就不能要了。如果呀,你在抚养费支付方面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姚平离婚律师 402评论 -
你知道吗?不光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原来啊,离婚也有经济补偿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在婚姻当中,你不是在为别人做贡献,你是在为自己的幸福投资,离婚时呢,你的投资呀,应该是得到回报。这句话呀,现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释2就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负担相应的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的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的能力、当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以我们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的客户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
对我和玉儿的责任,离婚时呢,请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呢,也是考虑到我们客户呀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判决对方给我们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且呀,即便是双方在签订了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要的,这是法律为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经济保障,让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报。所以说法律有的时候呀,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离婚经济补偿就是这样,这是法律与情理最好的融合。我们也为最高院的这次新的法律规定点一个大大的赞。
姚平离婚律师 61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