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与赠与有何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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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11 206 人收看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1、赠与房产需要将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赠与人的名下,所以也会产生对应的税费,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4、房屋评估费,进行赠与房产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来做为缴税的标准,所以就产生了评估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0.5%,2、赠与的房产获得是不用支付任何资金的,属于无偿获得房产,所以契税是全额收取的,房屋的面积没有限制,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赠与房产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比例是差额的20%,税及附加税是房屋成交价的5.5%,(具体比例各地均有具体规定) 另外,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赠与和继承房产过户相比前者费用费用高一些,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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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区别赠与合同与好意施惠: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好意实惠只是一种行为,没有合同的支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内容: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遗赠指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那么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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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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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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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具有下列区别:一般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在借款人不能承担时,才由保证人担责;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担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合同未生效与无效有何区别,合同无效和未生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合同未生效与无效有何区别,合同无效和未生效

    内容:合同未生效与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是指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们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有所不同的。合同未生效和无效都是指合同无法具备法律效力,但它们的原因和法律后果是有所不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和约定,以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如果合同出现了未生效或无效的情况,双方需要及时协商并寻求法律建议,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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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内容: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安置房到底是什么呢?它为什么会存在呢?其实就是政府为了不让拆迁给民众带来太多困扰,设置了很多的安置房给拆迁户用。但是,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解密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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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33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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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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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

    内容: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区别在于财产所有主体的情况。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基本特征: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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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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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何不同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何不同

    内容:3. 鉴定时机不同伤情鉴定的鉴定时机: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2)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机:伤残程度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根据不同损伤类型来确定鉴定时机,普通案件一般为伤后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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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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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有何区别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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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有何区别

    内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是什么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61种,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1、法律分析:区别之处有: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分包主体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法律分析: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专业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2、法律分析: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专业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法律分析: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专业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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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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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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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

    内容: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源于罗马继承法。现被各国继承立法所普遍采用成为遗嘱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那么遗赠和生前赠与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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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27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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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彩礼与赠与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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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结婚彩礼与赠与有何区别

    内容:彩礼与赠与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但是两者之间有这很大的却别。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那么结婚彩礼与赠与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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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23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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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户口对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可以吗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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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城市户口对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可以吗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何区别

    内容:公民的房屋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都是继承遗产的方式,但是两者却有所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那么城市户口对农村房屋遗产继承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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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34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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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外效应有何区别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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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外效应有何区别

    内容: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债务。而在离婚、夫妻一方行使追偿权等案件中,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而针对对内效力作出判决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直接认定该债务在对外效力上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就该债务应对债权人负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外效应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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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9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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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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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遗嘱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内容:遗嘱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的遗嘱就对其遗产取得了受遗赠的权利。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只有在得到受赠人的承诺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那么遗嘱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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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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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法定范围有哪些?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何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遗嘱继承法定范围有哪些?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何区别?

    内容: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那么,遗嘱继承法定范围有哪些?遗嘱继承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何区别?下面跟大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李维律师
    2021.11.1999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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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与赠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遗赠与赠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一、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那么遗赠与赠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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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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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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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内容: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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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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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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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内容:连带担保责任比一般担保更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选择面更广一些。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总的来说一般担保对债权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而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担保责任。那么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24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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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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