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适用登记对抗主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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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内容:而对于已死于被继承人之先的遗嘱继承人.因死亡就已丧失了继承资格,遗嘱发生效力又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所以该继承人也就无法继承由遗嘱指定的遗产,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部必须具有继承资格c继承人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或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就不能再参与遗嘱继承,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如果所立遗嘱与其生前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只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已在遗嘱中指定的由该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当依法定继承重新分配。
赵金保律师2021.11.26102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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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记对抗主义的有,地役权、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主义,有建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登记对抗主义效力下,无论标的物的占有是否发生移转,在未为登记之前,这种物权变动仅在当事人之间生效,而对于善意的第三人的物权主张却是毫无对抗力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是不完全的或者是受到限制的,受让物权的人取得的物权也是不完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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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办理登记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办理登记吗
内容: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提供遗嘱、权属证书、死亡证明等材料。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那么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办理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019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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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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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遗嘱有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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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那么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3111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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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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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内容:律师365小编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的区别方法。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60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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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行政案件适用调解范围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行政案件适用调解范围
内容:3、法律主观:行政处罚 是单方面行政行为,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在决定下达前,双方如果达成和解可以减轻处罚,4、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原则上是不能调解的,但在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毋磊颖律师2023.12.2691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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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
内容: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公证员介绍,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那么遗嘱继承是否适用转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3131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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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事故能适用北京赔偿标准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河北交通事故能适用北京赔偿标准吗
内容:法院最终采纳了元甲律师的观点,确认钱女士应按北京市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02 面对赔偿纠纷 全家陷入迷茫事故发生后不久,钱女士被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救治,元甲律师在接案后立刻成立了专案组,积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导钱女士一家搜集证据材料,同时调查涉及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与保险公司协商调解事宜,当天,肇事司机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某高速公路时,因未按规定变更车道与张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刮碰,后双方车辆失控又与李某驾驶的大型半挂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内乘车人钱女士受伤,三车及车载部分商品均有不同程度受损。
李楠楠律师2024.01.1944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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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案适用5年最长起诉期限的规定。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范围没有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很多不同观点。有人认为只要和不动产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人认为对此应进行限制。一般来说,“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指向的权利客体是不动产物权,比如颁发土地证、房产证,土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不直接指向不动产物权,但该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权利客体是形成不动产物权的基础或前提,比如作出土地权属确权决定,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较有争议的是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是否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矿藏在未开采时因其必须依赖土地而存在,属于不动产,被开采之后称为矿产或矿产品,则属于动产。由于颁发采矿许可证是国家许可矿藏由不动产变为动产,与二十四条的立法本意不符,所以一般认为颁发采矿许可证不适用“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虽然该变更登记可能会引起该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所有人的变动,但是该登记本身不会引起不动产物权的变化,不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对公司民事行为的行政确认,不涉及经营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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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登记对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登记对抗
内容:意思就是说我们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担保,不能要求第三方对你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说进行了登记的话,第三方可以向抵押人请求赔偿,但前提是第三方是不知道这个动产已经有抵押在身,如果知道的话,第三方权益将不会收到保护,因为他这不再是善意的,法律规定必须是善意的第三方才有办法得到这些保障。那么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登记对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78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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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生效与等级对抗并存的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1、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2、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那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3、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生效,因为作为不动产的住宅以登记作为物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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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吗,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吗,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
内容:遗嘱继承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吗法律分析:遗嘱可以是非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陈明月律师2023.12.1363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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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登记也可对抗第三人,那是土地承包有合同就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村里一般签订合同就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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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债权能否对抗实际施工人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税收债权能否对抗实际施工人
内容:通过对纳税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以及采取措施保障国家财政利益,税收债权有效地对抗了实际施工人问题,打造了高效纳税新模式,税收债权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立案、勘验、查封、扣押等法定程序,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采取一定措施,以此来保障国家财政得到实质回报的权利,此外,税收债权还可以通过税务执法的力度来对抗实际施工人问题,然而,税收债权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有效地对抗了实际施工人问题,综上所述,税收债权是解决实际施工人问题的重要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在税收债权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平衡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国家财政利益之间的关系。
李孟阳律师2023.12.2726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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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适用法律哪一条,拖欠货款法律法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拖欠货款适用法律哪一条,拖欠货款法律法规
内容:法律主观:欠货款不还的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法律主观:欠货款不还的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欠货款不还法律怎样处理法律主观:拖欠货款不还的解决方法: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起诉。
张芸律师2023.12.1433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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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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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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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有哪些
内容:目前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在商事交往中,必须在商事登记簿上登记的事项未履行登记或未予以公告的,任何该必须登记事项的参与人都不得以该事项来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已经了解了该事项的真实情况。这一规则的前提是,第三人必须是真正的不知情人,必须对当事人在履行商事登记之前是否已具备商行为能力真正不知晓。此外,商事登记公告完成后,第三人也享有登记簿及附属文件抄阅请求权。那么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784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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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内容: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等情形,可以调解处理,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及范围1、刑事和解的适用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主观条件: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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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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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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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代位继承是否适用于遗嘱继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法理上讲,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所派生出来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的一种补充形式,又称之为间接继承。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范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份额,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
李维律师2022.03.2286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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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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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那么民法典规定经济适用房可以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1.3121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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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北京法律咨询 302评论 -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已帮助20000+个家庭获得35亿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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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危机如何化解?我们出生在关系中,成长在关系中,终老在关系中,关系就是生命。生活离不开各种关系:亲子关系、婚姻关系、同事关系、客户关系。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实现快乐工作和生活?优天赋帮您解密!元甲婚姻家事 9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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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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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103评论 -
没有离不了的婚,离婚有2种--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林艳英 530评论 -
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林艳英 7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