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领结婚证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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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2022-07-11 911 人收看
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该经用益物权人同意,需役地或供役地所有权人不能设立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4、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取得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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