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如何界定轻伤重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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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7-11 892 人收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共同还款与连带保证如何界定 共同还款人需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连带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保证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二、不得担任连带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担任连带保证人的主体范围包括机关法人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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