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强险当天购买是否即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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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承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电动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承担
内容:电动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承担电动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有购买交强险没有免赔的情形交通险要限额内承担赔偿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电动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53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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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在哪交?需要提供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强险在哪交?需要提供什么?
内容: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交强险最好提前半个月购买,需要注意交强险的保单上,上方有生效日期的。自然人投保的需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单买卖合同纠纷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赵金保律师
2021.12.3035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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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内容: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从交强险的性质来分析,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强调,在全国范围内机动车不分种类全部投保。那么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45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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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偿
内容:具体案例案例一原告王某某、高某诉被告孙某某、郭某、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王某某女39岁。被告孙某某是晋M8号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事发当天孙某某明知郭某无驾驶证仍将汽车借给郭某驾驶其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晋M8号轿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否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57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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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交强险就出车祸次日才生效合法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刚买交强险就出车祸次日才生效合法吗
内容:所以如果我们购买了交强险之后次日才可以生效的话是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那么刚买交强险就出车祸次日才生效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2716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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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自燃险是否属于交强险范围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自燃险是否属于交强险范围
内容:张先生在一家保险公司从事车险业务,他说,由于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投保自燃险的车主很少。五年后为车辆投自燃险的车主几乎没有。因此,很多车辆在发生自燃后,由于是旧车没有买保险,车主都要承受很大损失。张先生建议司机,在这样的高温天气,应该购买“自燃险”。6招应对车辆自燃1、警惕车内异味。随车配备灭火器,注意检查是否超过年限。停车时应尽量避免阳光曝晒,并检查汽车底盘,确认车下无易燃物。那么车辆自燃险是否属于交强险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716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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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强险网上怎么购买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交强险网上怎么购买
内容:如不需要就只留下交强险以及车船税就行了。进入支付页面,输入密码成功支付后,就在网上成功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啦。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车险,没有购买的车辆年审无法通过,被抓到扣分扣车,还要缴付2倍的保费罚款。商业险则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定夺是否需要购买,非必须购买车险。除了第一年首次缴纳以外,如果车主出险,来年交强险的费用就会升高;如果车主没有出险,来年交强险的费用便会降低。那么车辆交强险网上怎么购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417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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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
内容: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肇事者购买了三者险等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也应根据实际赔偿损失。那么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733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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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都由保险公司赔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都由保险公司赔
内容:原则上每个车辆必须上该保险。法律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肇事车辆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只是在其责任限额内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针对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都由保险公司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711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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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死亡事故是否应该追加责任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对死亡事故是否应该追加责任险
内容:交强险对死亡事故是否应该追加责任险 车主在投保强制险后,只有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强制保险契约: 一、汽(机)车牌照已缴销或因吊销、注销、停驶且牌照已向监理单位办理缴存; 二、汽(机)车报废; 三、汽(机)车因过户且新车主已投保强制险致发生重复投保。依据现行法院判赔经验,车祸死亡案件平均赔款金额达450万元,扣除强制险160万元赔款,平均加害者仍需自行负担290万元理赔金额,对一般民众仍是很大的负担。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那么交强险对死亡事故是否应该追加责任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423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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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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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用可以退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费用可以退吗
内容:但需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法注销登记的;2、被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5、被保险机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那么交强险费用可以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622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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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新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生效时间。若单位当月为新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那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若单位在为员工工伤保险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2.员工工伤保险补缴生效时间。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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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
内容:车险不是立即生效的车险最快生效时间一至两小时很多保险公司在车险合同中约定“次日零时生效”这就意味着车主购买保险后至次日零时这段时间处于“脱保”状态。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承保中灵活处理在保单特别约定栏目中写明或者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中国保监委在2010年3月3日的一份批复中也明确提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提出“即时生效”。因此车主在购买新车后最好在保险合同中提出即时生效约定。即时生效可理解为交完保费保险就生效了。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险企只是单方的确定“次日零时生效”并且打印在保单上面这就不属于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条款仅属于格式的条款。那么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926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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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上诉期间,尽管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单由于上诉行为致使判决未能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在二审维持判决做出之前依然发生法律效力。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彩票中奖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虽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割比例对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71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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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单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单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内容: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那么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单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446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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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不是立即生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强险是不是立即生效
内容:购买交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强险后,通常第一百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为次日0时起生效。在交强险保单上有具体的生效时间。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择零时生效,但不要在《风险告知书》上签字,“该车目前保险尚未生效,上路存有各类风险隐患,如客户须强行上路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所造成损失及相关责任均由客户本人承担”不签字的话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那么交强险是不是立即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656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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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40评论 -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许瑞林 542评论 -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29评论 -
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关键是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1 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 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张嘉娱 23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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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院都判了,但是呢我这钱现在还是要不回来,打电话他也不接五六十万呀,我们一家老小也得吃饭呀,你说这事儿怎么办?这个判决是什么时间下的,上周,没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实这个事情很好解决啊,咱们已经拿到了这个法院生效的这个判决书了,拿到判决书之后的话,第一时间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一键查询他名下的所有的这个钱款,包括像银行的存款啊,微信的记录,然后支付宝上们的记录啊,包括他的花呗啊,这些的话都会进行查,进行执行就可以了。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179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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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录音遗嘱有效吗?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现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用到录音机,普通家庭也很少拥有专业的录音设备,常用的录音工具变成了手机。手机录音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录音遗嘱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录音设备作出专门的规定,因此用什么设备录音并不重要。通过手机录音订立遗嘱的,切记见证人也要在录音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和当天的日期,否则视为没有见证人,该份录音遗嘱无效。
姚平 13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