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垫付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

被浏览:834

邢颖律师 2022-07-11 834 人收看
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ldquo,日常生活中,对于合同也会存在一些陷阱,如:合同的内容、格式、签字盖章等,在经济交易中越来越常见,生死协议&rdquo,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邢颖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