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权车位卖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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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2022-07-11 441 人收看
3、离婚时房产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屋,那么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就算是拿到法院那去,一般是会按照你们夫妻共同房产来分,2、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所以,你要确定你离婚的时候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首先就得确定你们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1、离婚时房产是归为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还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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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法律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以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或根据其性质不得转让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买车位有产权证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买车位有产权证吗

    内容:很多的年轻人工作之后的第一选择便是买房,同时也是大多数年轻人奋斗的目标,但是买车和买房子却有很大的不同,购买车子之后会有停车的担忧,那就必须购买停车位,毕竟如果长期进行租车也是不太划算的,大律网精英律师总结了车位产权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黄东洁律师
    2021.10.1126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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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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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拆迁房屋继承纠纷,房屋拆迁房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拆迁房屋继承纠纷,房屋拆迁房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拆迁遗产继承纠纷法律主观:房子已经拆迁如果房屋继承纠纷在诉讼时效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拆迁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吗法律主观:房子已经拆迁如果房屋继承纠纷在诉讼时效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冯清琴律师
    2023.11.1440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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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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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屋产权和使用权的区别是:个人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经过房屋管理机关登记,发放了不动产产权证书,能对外进行公示的物权。房屋使用权只是使用、利用房屋的权利,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也不需要进行公示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婚前买的车位婚后登记产权属于婚前财产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婚前买的车位婚后登记产权属于婚前财产吗

    内容:近日,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车位属婚前财产,谢先生拥有所有权。因徐女士拒绝配合确认该车库的产权归属,谢先生便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车库属于他个人所有。法院审理认为,谢先生在婚前购买诉争的车位,表明他在婚前已完成取得房产证的实质要件。谢先生与徐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对诉争车位进行明确约定,在离婚时也未将诉争车位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双方明确除离婚协议中所列财产说明外,双方没有其他任何财产归属,从而可以确认诉争车位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诉争的车位应为谢先生的婚前财产,依法应确认归原告所有。那么婚前买的车位婚后登记产权属于婚前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31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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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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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具体需要看合同怎么约定的或者物业是怎么规定的
  • 婚前买车位产权属于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婚前买车位产权属于谁

    内容:在离婚时也未将诉争车位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双方明确除离婚协议中所列财产说明外,双方没有其他任何财产归属,从而可以确认诉争车位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诉争的车位应为谢先生的婚前财产,依法应确认归原告所有。关于婚前买车位产权属于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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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36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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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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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的产权年限是70年,商住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年限是40年。地下车位列入公共面积分摊,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地下车位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产权年限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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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7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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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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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不让业主的车进车库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业主在购买车库之后是有权利将车开进自己的车库的。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进行缴纳,但是不可以限制业主的出入。
  • 小区车位纠纷多 产权归属怎认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小区车位纠纷多 产权归属怎认定

    内容:近年来,关于小区车位引起的纠纷屡屡见诸报端,其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因为该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售价还较高,而地上车位又明显不够,500多位车主要争200多个车位。在阳光100,8月份停在地上车位的轿车先是有30多辆轮胎被扎,十几天后又有20辆窗玻璃被砸,业主怀疑是物业使着招数“逼”车进地下车库,物业又连连叫屈。“像腾骐冠辰小区,根本不允许把车停在地面上。法律明确规定地上车位属业主共有,其出租收费在扣除必要的看管费后也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三是小区车位不足,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在一些新小区,虽然各地都对车位配比作出了规定,但也出现了车位不足的情况。那么小区车位纠纷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3062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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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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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土地使用权意味着这个房子是违规建设,无法使用,否则后果不会承担。如果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建议租用。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荣静月律师
    2023.07.10355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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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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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对于共同拥有的业主,业主共同联名提出,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金价格一般低于同类市场价。若再次申请,规定不超过30年。 国家回收土地,而土地上的建筑则进行相关经济补偿。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权限;而房屋建筑属于个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拆迁安置。因为大多数房子使用不到7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住宅小区停车位如何区分以及办理产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住宅小区停车位如何区分以及办理产权

    内容:小区车位如何区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规划车位的权属问题,由开发商和业主通过合同来确定。另外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停车位开发商和业主均无产权,经人防管理部门同意后开发商可经营使用。也就是说这种车位不能买卖、过户,只能出租使用权,且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那么住宅小区停车位如何区分以及办理产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063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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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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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刘晓红律师
    2022.04.0815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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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车位依法具有产权。地下车位面积列入公共面积分摊,无法办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部分地下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小区买车位有产权证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小区买车位有产权证吗

    内容:产权车位是开发商自建的车库,并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如果业主购买了产权车位,那么就拥有买卖权,一般产权期限为70年,与商品房期限一致。需要先交税,再办车位产权证。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里面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一旦房地产商“走人”,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那么小区买车位有产权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695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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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车位有产权证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地下车位有产权证吗

    内容:那么该车位就很可能是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没有产权保障,换言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地下车位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不是人防改建的,有产权保障,那么就有必要买一个,二、地下车位有必要买吗,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一、地下车位有产权证吗,有,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陈宗琼律师
    2021.12.0857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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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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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和房子的产权是一致的,这种情况是属于不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拿出为什么车位使用权只有50年的证据或相关批文来,正常情况下都是和房子的使用年限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停车位产权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停车位产权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内容: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工作过程。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那么停车位产权证需要带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17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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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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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内容: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③意思表示不真实,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那么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864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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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属于传统知识产权范围范畴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使用权属于传统知识产权范围范畴吗

    内容:在当前社会中,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自然人之间的重视,并且拥有知识产权是会为所有人带来相应的收益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使用权属于传统知识产权范围范畴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陈凯旋律师
    2021.11.0765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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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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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

    内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不一样的:(一)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三)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878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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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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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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