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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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承诺共同偿还债务的承诺书应该要载明债务的种类、承担债务的数额、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等内容。
姚平律师
2022.02.2235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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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债务承担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解决,同居期间债务承担规定
内容:如双方没有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实际开支等情况对债务进行分割,如同居期间双方未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过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个人所有,但双方基于共同经营、共同投入所获得的财产可视为共有财产,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可要求对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该些资产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且双方已就该些财产的出资份额、财产权属比例做出约定,法院裁判时一般按双方已合意达成的协议约定进行处置。
姚平律师
2024.03.1331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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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有承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有承担
内容:后应李女士的要求,田锋为李女士出具了一份借据。房山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对此潘艳应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潘艳与田锋共同偿还拖欠李女士的3万余元借款。其三,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依据上述判断,潘艳与田锋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故而潘艳应当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田锋在二人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需要共有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410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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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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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
内容: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同居关系法律并未禁止,同居期间的所得完全凭意思自治,简单来说就是收入分配自行约定,法律并无强行规定。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那么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74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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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也要债务共担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也要债务共担
内容:房山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对此潘艳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三,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依据上述判断,潘艳与田锋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故而潘艳应当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田锋在二人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也要债务共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3082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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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是属于个人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所以由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397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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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同居流产要求男方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女方同居流产要求男方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内容:女方同居流产要求男方赔偿有法律依据吗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同居流产后男方需要赔偿女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问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还有的法院把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处理判决男女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女方同居流产要求男方赔偿有法律依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31103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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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内容:半个月后,我基本康复了,肇事人还没有找到,医院叫江华把尚欠的25000元结清,领我出院。我不明白,我和江华都这样了,他还不该承担我的医疗费吗?你在非法同居期间遇到车祸,为了治疗形成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处理。”根据这个规定,既然你是为共同生活受伤的,治伤形成的债务就应该算共同债务,江华以非法同居为由拒不承担是违法的。那么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该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050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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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67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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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双方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内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也可以协商债务的承担,但协议书对债权人是没有效力的。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主要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出借而产生的债权。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承担的方法,是连带清偿责任,这和双方是否离婚没有必然联系,都要对此进行清偿。那么双方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109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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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分摊债务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法同居的分摊债务是如何的,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内容: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无约定的, 解除同居关系 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法律主观:如果同居期间的女方债务是女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的,由女方独自偿还,男方不需要承担。
邢颖律师
2023.12.1342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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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债务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婚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非婚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债务怎么处理?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同居生活需要并用于生活、生产经营,均应视为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
郭铭芝律师
2023.05.04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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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内容: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那么分居期间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52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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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同居期间债务承担方式如下: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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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霍骏借款发生在其与王珏同居期间,在此期间所举债务应当首先认定为霍骏与王珏共同生活支出,应当由霍骏与王珏共同承担,霍骏虽认同借款事实,但因霍骏与柳媛虽有夫妻之名,确实互不尽夫妻义务,现王珏主张该债务由霍骏用于柳媛共同生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王珏未能提供该款用于与柳媛的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霍骏的个人债务。那么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所负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754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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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债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的债务
内容:房山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对此潘艳应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潘艳与田锋共同偿还拖欠李女士的3万余元借款。其三,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依据上述判断,潘艳与田锋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故而潘艳应当作为共同债务人对田锋在二人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49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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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必修课|情侣同居必看的4个财产规划建议】别让爱情输给现实! "房租AA还是他全包?" "一起买的沙发分手怎么分?" "恋爱脑上头时,如何守住钱包?" 没有规划的「甜蜜同居」可能变成「撕逼导火索」 🔖【聪明人的4个同居理财法则】 1?? 日常开销:设立"爱情小金库" 👉🏻 每人每月转固定金额到共同账户(建议工资5-10%) 👉🏻 房租/水电/日用品都从这里扣 👉🏻 推荐支付宝"荷包"功能,随时查看余额 2?? 大额消费:签订"物品归属备忘录" 📝 冰箱/家电等共同购买物品: ✅ 记录出资比例(微信转账别删!) ✅ 约定分手处理方式(折价补偿/带走) ❌ 忌口头承诺!截图保存聊天记录 3?? 亲密转账:巧用备注防纠纷 💸 520/1314等特殊金额 = 法律默认赠与 💡 大额转账务必备注: "XX暂时周转"或"共同买房基金" 4?? 终极保护:签署同居财产协议 📌 财产归属 📌 债务承担 📌 分手补偿 📌 隐私条款 👉🏻 一份协议,让感情更纯粹! ✨ 最后想说: 谈钱不伤感情,模糊的金钱观才最致命 清醒规划不是算计,是对爱情最大的诚意 💌 愿所有真心都不被金钱辜负~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534评论 -
🌟【女生必看】离婚时如何守护财产?这7步一定要提前规划!🌟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但清醒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空!无论你是否在考虑离婚,这篇财产规划干货都值得收藏👇 📌【关键7步】 1?? 冷静梳理财产清单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珠宝/虚拟资产…别漏掉任何细节! ✅小贴士:提前查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警惕对方转移财产 2?? 明确个人财产VS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赠与≠共同财产 🔹婚后收入/投资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3?? 证据链要扎实! 📁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 📸拍照:贵重物品存放情况 🚨警惕:对方突然大额借款/低价卖房 4?? 协商>诉讼(但要有底线) 💬协议离婚:快速省心,需明确分割细则 ⚖?诉讼离婚:适合争议大、隐匿财产情况,可申请财产保全 5?? 别忽略这些隐形问题! 💸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警惕虚假债务 🏦税务:房产过户税费、股权分割税费提前计算 👶抚养费:建议约定逐年递增比例 6?? 隐私保护指南 🔒更换所有账户密码 📱清理亲密付/共享账号 🚫避免在社交平台披露细节 7?? 重启人生财务计划 💳开设独立账户 📊重新配置保险受益人 💪用法律争取应得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及时止损的勇气 找专业律师比咨询闺蜜更靠谱! 财产可以分割,但你的价值永远100%属于自己 ✨愿每个女孩都既有敢爱的勇气,也有保护自己的铠甲✨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142评论 -
本来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呢,理应是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做到离婚让一方还的也只能是费尽心思谈判了。我们这个案例呢,就是这样,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呢,本来平平淡淡呢,很是幸福,但是女方小李呢,不满足现有的状态,去保险公司上班,并且啊,为了完成业绩,把夫妻二人的钱全部投进去了,还借了亲戚朋友的好大一笔钱,而且呀,还一直呢在各大平台借钱,也让男方呢小王也去借,小王难以忍受要离婚要求呢,债务各自归各自,显然小李是不同意的,法官呢,也不能这么判,但是呢,男方小王觉得帮着还钱也比较委屈,我们的律师团队呢,就只能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终于啊,说通女方让步。
我方只承担了30万元,算是呀,大获全胜,夫妻债务一定要共同承担吗?显然呢,不是的,我们团队呢,办理了上万起案件,不合理的夫妻债务呀,让对方自己承担的案例呢,也很多,如果你有类似的案例呢,来找姚律师聊一聊。
姚平离婚律师 224评论 -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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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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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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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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