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未执行工程暂停令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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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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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款报告,施工单位工程款申请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款报告,施工单位工程款申请表
内容:申请工程款报告后,施工单位还需要及时跟踪申请的处理进度,并与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向业主申请工程款报告,以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申请工程款报告的过程需要施工单位密切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申请,以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需要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注意申请的时机和方式,并与业主和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款报告: 指南与必备步骤首先,施工单位应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
邢颖律师2023.12.275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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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量减少如何索赔
陈宗琼律师
施工单位工程量减少如何索赔
内容: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索赔1、法律主观:工程量变少进行索赔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如何结算法律分析:如果是甲方要求变更减少的,那么结算中要扣除,如果图纸没变化,是由于当时数量统计错误的,合同价不调整,如果变更要求减少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影响到量大优惠的因素,可以和甲方协商补贴一定的材料费用,2、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陈宗琼律师2024.01.2294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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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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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未结算法院如何执行?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未结算法院如何执行?
内容:工程未结算,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能够支持的,并且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款没结清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建筑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期付款,一种是按预约付款。预约付款是签订合同时需要预先支付一定的工程款。
冯清琴律师2022.04.06843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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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欠款直接起诉甲方,工程验收了甲方不给钱能直接起诉甲方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施工单位欠款直接起诉甲方,工程验收了甲方不给钱能直接起诉甲方吗
内容:工程验收了甲方不给钱能直接起诉甲方吗甲方不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则甲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起诉甲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欠款没有合同怎么起诉1、没有合同的工程款讨要的方式也有:协议、调解、诉讼和仲裁,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与欠条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诉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案件事实与其诉讼请求时,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任冰峰律师2023.12.193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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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拒不交工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拒不交工
内容: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1、法律主观:工程款被拖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法律主观: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法有:向信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主观: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式有:可以先进行催告,2、公司拖欠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问题:第一,主动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协商,询问其拖欠工程费用的原因,共同制定对策,私下协商解决。
于海明律师2023.12.2010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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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非工程款优先权执行标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租房非工程款优先权执行标的
内容:而许多建筑企业仿佛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发包人不给付工程款 就按该条规定请求法院依优先权处理,而不考虑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本案中承包人请求优先权,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条件 ,即承包人法定优先权指向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的不动产,如果是第三人的,则法定优先权不成立。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应成为建筑工程合同中 债权执行对象。承租人未按时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构成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按设定的担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责任。那么出租房非工程款优先权执行标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380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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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转移到第三方公司(供货合同转移给第三方执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合同转移到第三方公司(供货合同转移给第三方执行)
内容:转承包人作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均是转包合同的签订主体,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从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和实现公平正义角度出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转承包人可以参照无效的转包合同的约定主张工程价款,这种处理既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基本利益。
张旭律师2024.01.0592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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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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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监理初审意见如何填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监理初审意见如何填写
内容:(一)行政管理人员渎职、腐败,是造成重大恶性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中强调,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领导以及行政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因此,工程质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和方法就是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那么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监理初审意见如何填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04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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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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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途更换施工单位
许瑞林律师
工程施工中途更换施工单位
内容:如果是因为原施工单位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建设单位需要重新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并按照更换施工队伍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原来的施工单位施工证没有办下来,建设单位需要检查中途更换施工队伍的原因,建设单位中途更换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结算完成工程量吗,原监理工程师证如何变更到新单位初始注册不满一年,按正常的程序不能转注,文件规定的,1、原监理工程师证如何变更到新单位初始注册不满一年,按正常的程序不能转注,文件规定的。
许瑞林律师2023.10.2784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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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应该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政府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应该怎么办?
内容:只是有的时候,如果政府的款项比较紧,那么,结算、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就会相对的长。这让很多急用钱的老总、老板们难以结算工程款应付急支付。那么政府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041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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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申请再审程序后可否暂停执行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申请再审程序后可否暂停执行
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第一审程序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有权提起上诉。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申请再审程序后可否暂停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2653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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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并主张停(窝)工损失?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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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并主张停(窝)工损失?
内容:【裁判案例 一】(2016)最高法民终259号三天津博海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如合同中未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及相应的索赔条款,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但在约定后,发包人又同意工期顺延的,法院应当认定工期顺延,据此支持承包人关于停工期间产出的停工窝工损失,【裁判案例】(2019)最高法民终1134号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有权按银行基准资金利息或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主张30天以外的利息,而不得停工、怠工,故承包人以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主张停工损失与约定不符不予支持。
黄东洁律师2023.06.2947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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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部强拆犯法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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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部强拆犯法吗
内容:强拆的法定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实第三百八十九条保管人的通知义务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那么施工单位工程部强拆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2979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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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一切险是建设单位买还是施工单位买,工程一切险由哪个单位买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一切险是建设单位买还是施工单位买,工程一切险由哪个单位买
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是发包人。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绝大多数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可以由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和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等购买,也就是投保人,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也可以是被保险人。
李广荣律师2023.08.0923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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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拖欠工程款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拖欠工程款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内容: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约定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但根据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或者拍卖的除外。
张芸律师2023.03.0337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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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7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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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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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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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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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王熙 330评论 -
执行案件怎么解决更好呢?
王熙 298评论 -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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