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公伪造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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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2022-07-12 724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婚前有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又怕以后离婚纠缠不清的话保险起见可以签订一个婚前协议对婚前的债务予以说明,夫妻的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配偶方是不需要承担的,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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