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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2022-06-28 103 人收看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排放&ldquo,三废&rdquo,、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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