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人死亡配偶是否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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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磊颖律师 2022-07-12 136 人收看
因为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所以本案中,于某父母在不同意偿还的情况下周某的债权请求不能得到支持,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公民死亡后才发生的,所以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公民死亡后才发生的,所以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除非近亲属自愿,否则,死亡赔偿金不能当作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除非近亲属自愿,否则,死亡赔偿金不能当作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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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冯清琴律师
    2022.05.19926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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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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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须分析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则妻子应该偿还。另外,丈夫如果生前留有遗产,那么妻子作为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也应该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2、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还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债务人死亡其担保人会承担责任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债务人死亡其担保人会承担责任吗

    内容: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李广荣律师
    2022.03.2219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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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股东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是要承担公司债务的:1、投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2、投资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足出资款项等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债务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是否承担债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是否承担债务

    内容:债务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是否承担债务需要,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交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那么债务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是否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31490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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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失踪后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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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配偶失踪后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陈明月律师
    2023.06.0680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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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个人承诺替公司承担债务是否有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中个人承诺替公司承担债务是否有效

    内容: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必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得股权。公司的债务就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跟股东没有关系。

    林艳英律师
    2022.02.22106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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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具体到本案,合伙人乙、丙分别以资金和技术出资,虽不参加经营但参与盈余分配,应视为合伙人,应当与甲一起对所欠丁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不得以退伙时与甲丙约定“餐馆经营亏损与乙无关”对抗合伙债权人丁。至于甲、乙、丙之间的债务分担,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如上述约定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则乙在清偿丁之债务后可向甲丙追偿。
  •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_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_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内容: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荣静月律师
    2022.05.18359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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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

    内容: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死亡后如果直系亲属不对遗产进行继承,可以不承担债务,但其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共同债务的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5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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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债务承担承诺书是否有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务承担承诺书是否有效

    内容: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姚平律师
    2022.02.22101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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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须承担全部债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须承担全部债务

    内容: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需要承担全部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那么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须承担全部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96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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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陈宗琼律师
    2022.05.0664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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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没继承遗产前是否要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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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法典中没继承遗产前是否要承担债务

    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是不用承担债务的。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民法典中没继承遗产前是否要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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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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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是否双方承担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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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是否双方承担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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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107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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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亡欠款是否由家属承担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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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债务人死亡欠款是否由家属承担

    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当事人变更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有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那么债务人死亡欠款是否由家属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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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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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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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内容: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否担责需要结合案例具体分析。王某一纸诉状,将邵某及其丈夫刘某诉至法院。被告邵某经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邵某不务正业,目前已向法院起诉的借款共计有40余万元,尚未起诉的还有两笔共计32万元,其已与邵某离婚近一年,离婚协议约定邵某的债务由邵某偿还,被告刘某不同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刘某负担。即应由其夫刘某负担“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举证责任,若被告刘某举证不能,则应认定该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判令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借款人的配偶是否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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