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债务加入必须书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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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转让必须要债权人书面证明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务转让必须要债权人书面证明吗
内容:公司债务转让必须要债权人书面证明吗最好是要债权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工程材料买卖合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向甲公司发出了债务转让的通知,而且甲公司也已收到该通知并到丙公司进行了实地考查,这足以证明甲公司对此次债务转让的认可。乙公司已退出该债权债务关系,不需要再向甲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乙公司虽发出了转让债务的通知,但无法提交债权人甲公司同意债务转让的书面证据,而且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债务转让的三方书面协议。因此认定债务转让关系不能成立,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清偿未支付给甲公司的货款以及欠款利息。那么公司债务转让必须要债权人书面证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95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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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么区分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么区分的?
内容: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条规定债务转移的方式还应包括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经债务人同意及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相互或共同达成协议的方式。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那么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是怎么区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78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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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
内容: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区别是新债务人承担责任程度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62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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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劳动法,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以后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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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如何
内容: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如何1、对债权人的效力。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债务加入的法律效果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45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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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与担保有哪些区别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加入与担保有哪些区别呢
内容:而债务加入中三方合意、二方合意以及第三人的单方承诺都可以形成有效地债的加入,其并不以书面为成立要件。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由于债务加入人对比保证人承担更重的责任,且法律未明确规定债务加入人享有对原债务人的追偿权。那么债务加入与担保有哪些区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41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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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
内容:主合同有效成立或将要成立,保证合同才发生效力。但保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那么民法典保证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882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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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所谓履行承担是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种合同第三人依该合同对债务人负有履行债务人债务的义务。第五百三十一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那么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472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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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是有责任的,可以起诉相关的人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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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
内容:对担保的法律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担保人常常因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而被起诉。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那么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41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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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必须书面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通知书必须书面吗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否必须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就债权转让事宜未通知债务人或者无证据证明,并不能导致债权转让无效,只是因为债务人未受通知,债务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约定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债务人的债务履行适当。如果债权受让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可以以其未受通知为由抗辩,并拒绝履行。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但是,实践中,应当慎用,如果债权转让通知能够送达债务让人,那么采用公告的方式可能达不到通知的法律效果。那么债权转让通知书必须书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37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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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内容: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由此可见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合同法原则上不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订立的合同,同样有效,但是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某类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时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37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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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内容: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那么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68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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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那么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2470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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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要如何区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要如何区分
内容: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要如何区分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现象。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那么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要如何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74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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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务加入 债务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债务加入 债务加入有哪些法律效果
内容:根据上述对债务加入性质的分析,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认为第三人加入必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是第三人承诺履行义务,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并无合意。那么什么是债务加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62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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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加入的性质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加入的性质
内容: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加入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07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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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必看!帮您总结的避坑指南】🌟 分家析产真的不是简单分东西!处理不好可能亲情破裂+财产纠纷!总结了这份超实用干货,看完少踩雷! 💡【四大核心注意事项】💡 🍀法律红线别碰! 👉🏻必须全家到场签字!少一个人都可能无效 👉🏻房产/存款/贵重物品必须明确分割比例 👉🏻⚠?口头约定=没约定!必须白纸黑字 🍀亲情比钱更重要! 🔥提前开家庭会议摊开说清 💔别让外人插手!七大姑八大姨建议听听就好 🌸适当让步:给长辈多留养老钱/给困难兄弟姐妹帮扶 🍀关键流程不能省! ✅清点家产清单(附购买凭证) ✅拟定《析产协议》必备7要素: - 各人份额 - 分割方式 - 债务处理 - 履行期限 - 违约责任 - 签字页指纹 - 公证/律师见证章❗? 🍀90%人忽略的细节! 🚫宅基地别乱分!非本村户口没资格 🚫遗产≠分家产!有遗嘱先按遗嘱执行 🚫隐形债务要排查!小心莫名背债 💬🍀【真心话】 上个月帮客户调解分家纠纷,就因没做公证,亲兄妹为5万差价闹上法庭!血泪教训告诉我们: ✔找专业律师审协议 ✔全程录音录像留证 ✔分割后及时过户 📌【高能提醒】 房产分割最复杂!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市场价折算还是原价回购? 🌱贷款未结清怎么处理? 建议直接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有问必答❤? 关键时候能保住房子和亲情!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1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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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哪些项目必须赔?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伤情是否严重,是否能评上伤残,下面6项都是必赔的,收藏好,避免需要的时候找不到。第一,医疗费,第二,因伤导致的误工费,第三,因伤需要人照顾导致的护理费,第四,按医嘱加强营养所产生的营养费,第5,需要复查时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当然,后续治疗费如果实际发生了,就直接按照医疗费合并。第6呢,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不明白的,可以后台留言咨询。
许瑞林 223评论 -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截肢、截瘫、植物人案件,为什么必须请交通事故律师?如何才能获得高额赔偿款?
许瑞林 51评论 -
压30万,每月返钱本息都不给了,咋办啊,那你必须要出狠招了!我压了30万,他说公司每月会返我五千块钱,然后一开始呢确实在返,后来就不按时了,再后来就不返了。现在我连剩下二十五万本金,我找他要他都不给我,为这个事儿我牵扯了太多时间的经历了多长时间了呀,对方一直不给钱,那你必须要出狠招了,赶紧拿着当时的这个欠条去法院去起诉。同时把他的公司的公户进行这个财产保全,如果他正常经营,咱们到法院把他的账户进行财产保全,他的财务的这个公户就没有办法这个往来债务了,那这个公司一定会着急的,所以他可能会主动来去找你来进行解决这个事情。法院最终会下判决书,可以强制执行他的公司名下这个账目的钱,那我们之前也处理过同类型,很多这样的案子,但大部分其实还是通过我刚刚提到的就是和解来进行解决的。一旦咱咱们把他的公户一旦查封之后,对方是先着急这事儿去解决了。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531评论 -
欠钱不还,要账就要快,就要准,就要狠,不能拖。遇到欠钱不还,三个要账的还金时期一定要把握,不然自己的债务就变成呆账、死账、要不回来的账。首先,诉讼时效的问题,切记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有效期,如果对方欠钱不给,每天好吃好喝,样样奢华,就是不还你钱,你考虑在三年的时间内抓紧提起诉讼,否则过期的就会增加败诉的风险。其次,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为两年的时间,对方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要拖,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两年就很麻烦。最后一个,不要等到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不回的地步才去要账。要账就要怕,就要准,就要狠,不能拖。你明白了吗?欠债就必须要还,公布证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04评论 -
离婚呢,法庭上呢必须注意什么?这几条呢一定要牢记,因为呢离婚呢是一场消耗战,也是一场心理战,法庭上的每一次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到最后的判决结果,这条呢视频比较长,如果呢你有婚姻家事的问题呢,请耐心的看完。首先庭审的时候呢,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时刻记住呢,你要说服的是法官,第二,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冷静,并不是哭的撕心裂肺,歇斯底里,法官就会倾向于你。第三,离婚诉讼呢不是唯一的选择,如果呢能调解,我们肯定建议你首先选择调解,第四呢,如果决定打官司了,请你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你只是离一次婚,律师处理过上万次离婚案件,律师带给你的结果呢会远远超于预期。第五,如果。
是全职妈妈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首先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有钱呢,不一定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没钱也不代表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第六呢,协议离婚谈判时要抓住对方的痛点进行沟通,这样呢就可以事半功倍。第七,用适当的让步来换取积极的结果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一味的妥协,别想着用自己的净身出户去换取离婚的自由,这样呢就更加不值得了。第八,证据呢,是最好呢,提前做好准备和收集,不知道收集什么样的证据,赶紧去问律师。第九,不要因为和对方赌气呢就不去开庭,这样呢,相当于呢,你自动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答辩的权利,陈述总结的权利,对你呢,没有一点好处。第十,没有花过的债务没有。
共同签字的债务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事后追认的债务呢,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11,不必担心父母呢不同意自己离婚,你过得幸胳乐才是他们更想看到的结果。第12,离婚的过程中,不要随意的回答对方或对方律师提出的问题,这呢,都有可能是陷阱。我是姚萍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8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48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