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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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_分居期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陈宗琼律师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_分居期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陈宗琼律师
2022.05.19840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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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李维律师
2022.01.1022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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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
内容:一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那么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338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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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生病债务谁承担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一方生病债务谁承担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以下几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2、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但该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收益必须是归家庭享有,如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算离婚后也应共同担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那么分居期间一方生病债务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1734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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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由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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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该笔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该笔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内容:陈某向吴某借款的时间发生在2006年10月其向吴某借款时陈某与袁某早因夫妻感情不和从2005年6月起就开始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也即本案因袁某向法院提供的证据能足以证明陈某向吴某的借款并未用于其夫妻共同生活为此法院应当认定陈某的借款为陈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依法应判决由陈某个人承担不应判决由陈某与袁某共同偿还,司法解释的例外情形在平时的司法实践中如夫或妻的一方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其夫妻关系期间对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系夫妻个人债务则法院应严格按照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龙珊律师
2022.01.1445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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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林艳英律师
2022.05.19931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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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因此,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你与你前夫应对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李某既可以单独要求你或你前夫偿还2万元,也可要求你俩共同偿还。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系从外部关系来讲,不能当然由此认定该债务在夫妻双方内部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你与你前夫没有共同负债的合意,所负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在内部一般应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你对外承担了清偿义务后,有权向你前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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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内容:婚姻法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导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那么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1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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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分居期间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分居期间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内容: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陈明月律师
2023.08.01107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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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的确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妇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的确定
内容:近日大丰市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因债务发生在夫妻分居期间,原告要求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请求没有得到支持。王某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并称该款用于家庭经营,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而肖某称,其与王某夫妻关系不睦,2008年开始分居。原告所说的20万元借款不真实,即是真实的,该款也未用于家庭投资,只能认定为被告王某个人债务。法院审理后查明,王某与肖某长期分居是事实,且在2009年6月王某曾起诉与肖某离婚,被法院驳回。在离婚诉讼中,王某并未提及有该笔债务的存在。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判决认定该笔债务应为王某个人债务,由其自己偿还。那么夫妇分居期间一方所借债务的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421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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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分居一方的债务要承担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内分居一方的债务要承担吗
内容: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婚内分居一方的债务原则上是作为共同债务的,但也有特殊情况,只要另外一方可以举证证明。那么婚内分居一方的债务要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743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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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内容: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债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老公欠的债老婆是要还的。那么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1310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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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举债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一方举债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分居期间一方举债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710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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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
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358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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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在分居后离婚前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那么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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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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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
许瑞林律师
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
内容: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是身份关系而已而且双方也彼此丧失了家事代理的基础和必要。
许瑞林律师
2022.01.1444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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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林艳英 349评论 -
这两天在做元甲(天用)品牌工作的梳理,北京元甲已经不是大家印象中只做交通事故的专业所,成为了一家多个业务板块(道交+婚姻+建工+物业+债务+常法)六个业务板块为主,年创收过亿元的综合性律所,而能做到这一步,元甲的内核始终没有变化,正如当年天同的诉讼三大法宝一样,元甲也有自己的「创收三大法宝」:市场化批量案源获取+智能案源转化辅助系统+元甲调解结案模式 1.市场化批量案源获取,律师创收首要在于案源线索的获取,元甲发展之初立足于交通事故,后续的扩展同样是和交通事故类似的婚姻、建工、物业等「民生业务板块」,虽然不那么高大上,但好在市场体量大、稳定性高、对资源人脉依赖度小,容易通过市场方式实现案源线索的批量获取,所以即便是今年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元甲照样能逆势增长,核心就在于赛道的选择,不做高大上,只做民生业务板块,当然这六大业务板块只是开始,后续元甲模式还能继续扩张到其他民生业务板块; 2.智能案源转化辅助系统,案源线索获取很重要,案源线索的转化更重要,只有实现从线索获取到客户签约高效的转化,前端市场化批量获取案源才有意义,在这个方面元甲一方面做技术的引入,做智能客服系统的打磨;另一方面组建电销专员+接待律师的团队运作;再配合元甲独有的「成交高手」实训营。目前案源线索转化方面可以达到60%-80%,高效的转化率才是元甲创收的保障; 3.元甲调解结案模式,多数律师做民生类业务偏重诉讼,但元甲偏重调解,更多是引导客户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当然一方面有业务成本控制的考虑,毕竟诉讼的流程过长、结果不好把控,另一方面也是从有利于客户的维度出发,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而非帮助客户打官司,更符合民生类业务的特征。同时调解结案模式还可以进一步衍生出元甲一直在提倡的「口碑律师」,让客户更满意了,才有可能形成复购和转介绍,更进一步借助口碑效应形成有效的创收闭环。 我们有信心,「元甲律师创收三大法宝」会和天同诉讼三大法宝一样,慢慢演化成律师行业的标配,这也许是我们对律师行业最大的贡献。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741评论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姚平 72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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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正常的教育培训、社会交往等活动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姚平 189评论 -
房山开庭感悟: 半路夫妻,四个问题要谈透,否则难幸福 二婚夫妻一般来说,各自都有过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能带着前一段婚姻的影响和经验进入新的婚姻,因此在二婚夫妻婚前最好要把以下四个问题谈透: 1、处理好与前任关系 与前任的关系处理需要保持尊重和分寸,避免让前任成为新关系的干扰。 2、孩子的问题 如果双方或一方有孩子,需要考虑如何平衡新家庭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与前任配偶的关系。讨论是否希望再要孩子,以及这将如何影响现有的家庭结构,考虑如何平衡对所有孩子的关注和资源。 3、财务问题 双方可能都有自己的财产和经济状况,讨论并达成共识关于财务问题,包括财产、债务、储蓄和支出,考虑是否需要婚前协议来保护各自的财产。 4、法律问题 确保所有与前一段婚姻相关的法律事宜都已妥善处理,包括离婚手续和抚养权、赡养费、财产分割等。 二婚夫妻相处不易,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尊重和支持,才能更好的面对可能出现的挑战。姚平 43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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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呢,理应是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做到离婚让一方还的也只能是费尽心思谈判了。我们这个案例呢,就是这样,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呢,本来平平淡淡呢,很是幸福,但是女方小李呢,不满足现有的状态,去保险公司上班,并且啊,为了完成业绩,把夫妻二人的钱全部投进去了,还借了亲戚朋友的好大一笔钱,而且呀,还一直呢在各大平台借钱,也让男方呢小王也去借,小王难以忍受要离婚要求呢,债务各自归各自,显然小李是不同意的,法官呢,也不能这么判,但是呢,男方小王觉得帮着还钱也比较委屈,我们的律师团队呢,就只能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终于啊,说通女方让步。
我方只承担了30万元,算是呀,大获全胜,夫妻债务一定要共同承担吗?显然呢,不是的,我们团队呢,办理了上万起案件,不合理的夫妻债务呀,让对方自己承担的案例呢,也很多,如果你有类似的案例呢,来找姚律师聊一聊。
姚平离婚律师 710评论 -
如何才能合法的不还银行的贷款呢?对呀,还是有办法的,不过这个办法仅限于呀夫妻共同办的贷款。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办的银行贷款,即便是离婚了也得共同分担,不过这是一般情况,除此之外呢,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这就是需要我们耐心细致的一笔一笔的核实贷款的实际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确实是双方的责任,应该共同承担,但如果这笔贷款的去向啊与家庭无关,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谁用的谁负责,另一方呢,就不用还贷款了。男方如果将贷款用于自己的商业投资,或者是个人挥霍,甚至呢给自己的2+1,这样的贷款呢,离婚时呢,自然不能让女方承担,你听懂了吗?当然对于这个事情呢,我们不鼓励。毕竟一方。
用还款还需要另外一方来偿还,只不过谁来承担的问题。听完这个案例,如果你有不想承担的债务,可以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评估,看如何能帮你。
姚平离婚律师 48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