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关于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居一方的债务怎么还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协议离婚中的债务处理
经常遇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