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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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2022-07-12 603 人收看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某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以韩方设计的白图为依据进行施工,导致工程量差异,涉及工程价款100多万元,建筑公司认为凡是超出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不属于施工承包范围,不在包干造价范围内,业主应按增加工程量追加合同价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错算、漏算、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大大超过预算,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价款,增加支付1000余万元,而业主则以合同是固定总价为由不同意增加价款,建设集团公司遂停工要求谈判,双方形成价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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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对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首先,该债务应系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则应结合债务金额大小、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交易习惯等认定,(三)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对于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若要证明系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债权人就此负担举证责任。

    吴梦云律师
    2023.04.203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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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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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经法庭调查核实,借条虽由张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00000元系由刘某直接转至张某妻子王某账户,张某在庭审中自述借款是用于家庭经营生意需要,且刘某与王某之间有多次银行转账往来,应认定该笔借款系基于张某和王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故郯城县人民法院将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张某、王某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0000元。

    王学瑞律师
    2023.07.2175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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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如何证明债务人借款共同经营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人如何证明债务人借款共同经营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如何证明债务人借款共同经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09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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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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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分居期间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分居期间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内容: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陈宗琼律师
    2023.08.01103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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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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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婚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30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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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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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婚后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对于婚后的个人债务,也就是婚后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的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另一方不承担。

    林艳英律师
    2024.01.248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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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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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一般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债务是被用于夫妻的日常家庭生活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论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还是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共同义务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共同义务吗

    内容:需要进一步讨论进行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共同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78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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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对于男方与出轨对象共同经营欠下债务,没有用于您的夫妻共同生活费用,是男方的单方债务,您可以不必承担此部分。对于贷款这方面,是您与男方共同签字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偿还。
  • 夫妇一方因违法经营所负债务是否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妇一方因违法经营所负债务是否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

    内容:二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那么夫妇一方因违法经营所负债务是否确定为夫妇共有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2440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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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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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具体规定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47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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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内容: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那么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157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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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31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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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避免夫妻共同债务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如何避免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李楠楠律师
    2023.06.0687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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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债务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非婚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非婚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债务怎么处理?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同居生活需要并用于生活、生产经营,均应视为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

    崔玉君律师
    2023.05.043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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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如何认定债务用于共同经营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法典如何认定债务用于共同经营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那么民法典如何认定债务用于共同经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022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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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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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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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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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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