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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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2022-07-12 913 人收看
概其要者,主要是: 1、夫妻共同债务难以认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初期,夫妻双方往往由于夫妻感情融洽,互相信任,互相忠实,不可能预见未来的离婚,更不可能虑及离婚时债务的分担问题...【全文阅读】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离婚案件中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他们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作了规定,但在实际适用时却是个倍感头疼的问题,我在基层法院实习过程中,接触大量的离婚案件,在阅读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遇到许多问题,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学习和法官的教导,我有以下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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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 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算个人债务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算个人债务吗?

    内容: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草案第十八条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那么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算个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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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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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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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内容: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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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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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分居后产生的债务纠纷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双方分居后产生的债务纠纷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内容:夫妻分居期间,夫妻一方的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马某在2015年3月向他人借款8万元用于美容美发店的经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分居后产生的债务纠纷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分居后产生的债务纠纷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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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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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 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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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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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分居多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方主张,您仍有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怎么写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承诺共同偿还债务的承诺书应该要载明债务的种类、承担债务的数额、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等内容。

    翁玉素律师
    2022.02.2229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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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内容: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那么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73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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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对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首先,该债务应系夫妻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则应结合债务金额大小、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交易习惯等认定,(三)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对于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若要证明系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债权人就此负担举证责任。

    孔孟廷律师
    2023.04.203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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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内容: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夫妻双方对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因离婚而改变3、夫妻财产是共同债务的全部担保。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夫妻对共同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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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49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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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

    内容: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那么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739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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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么就应该有你的份额,建议打电话详细咨询15201539836
  • 民法典如何界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如何界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那么民法典如何界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074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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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否应共同偿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否应共同偿还

    内容: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否应共同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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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4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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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才能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_如何认定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怎样才能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_如何认定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内容:二、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认定(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周春花律师
    2022.05.26293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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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一般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债务是被用于夫妻的日常家庭生活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论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还是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无法拒绝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无法拒绝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内容:无法拒绝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据讨债网了解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那么无法拒绝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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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80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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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冯清琴律师
    2024.01.2991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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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 ...。

    段建国律师
    2022.05.1625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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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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