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嗅觉评残怎么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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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2022-07-12 849 人收看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律师事务所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通事故是否有精神费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处理造成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属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由汽车保险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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