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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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应该当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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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内容:最高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他人财产或者是认识的损害的,并且该当事人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如果存在下面的任一情况就会被认定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是人身损失由过错。
李楠楠律师2023.03.1130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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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2650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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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两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已无异议。作为中国邻国的日本也于1955年通过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通过与施行确立了无过失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也就是免责事由由于交通安全法所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的归责方式也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一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976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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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
内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第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第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方无过错的应赔偿对方10的损失。第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那么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大致分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63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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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内容:归责原则实际上是确定行为人因为何种原因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原因事实就成为了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意义在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的同时,还必须以过失相抵原则和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作为补充,来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此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害人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具有完全过错,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依优者危险负担的原则,机动车一方不能免责,可适用过失相抵原则。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0598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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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非财产性责任方式和“赔偿损失”财产性责任方式种。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赔偿的应对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作出适当的限制灵活处理防止“只抚不赔”和“只赔不抚”两个极端对于加害程度较轻影响不大时也可以采取其他承担责任的方式如赔礼道歉、定期看望从而正确发挥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功能。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2.02.0938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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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这种以主观过错作为责任构成最终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为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基于“有损害必有救济”的补偿观念许多国家立法确立了特殊领域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因此以实现公平为价值趋向以强调对损害进行补偿为目标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成为立法者的理性选择。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2857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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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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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李维律师2023.05.252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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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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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内容:当前,世界各国对道路交通事故采取的归责原则大致有四种:一是过错责任原则;二是过错推定责任;三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四是公平责任原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1.1697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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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28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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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怎样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怎样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怎样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可以参照如下格式编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原告:被告: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2850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7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学瑞律师2022.03.2291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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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本条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另一方面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过失相抵问题。而2004年5月1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确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这一规定是以机动车第三人强制责任险为前提的,从而确立了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2022.02.0495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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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当事除按照责任大小和事故后果轻重相结合裁量其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责任情况承担损害赔偿,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亡者的死亡补偿费,实际上就是对死亡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455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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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
内容:以责论处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有无责任和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对死亡者的死亡补偿费实际上就是对死亡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化。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归责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27102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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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精神赔偿应普遍适用切人身损害赔偿之中但是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受害人、社会对事故行为人加害人的宽容及立法习惯人们已普遍接受般赔偿原则。兼顾事故行为人的主观违法性和事故的严重性。精神赔偿应在生命权及健康权被侵害到定程度达到社会认同的足以单独请求精神赔偿的程度才能请求。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所决定的。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46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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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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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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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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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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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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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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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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