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
一、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法是调整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即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通俗地讲“归责”也就是法律苛以行为人法律责任的依据和根源而“归责原则”正是法律为正确归咎行为人责任而确立的基本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何种归责原则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文化制度、思想道德观念等诸多因素。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兴起与确立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对应的指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承担责任不以其主观上具有过错为必要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既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说归责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随着现代工业发展而逐渐兴起的。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与适用
何谓无过错责任原则理论上向有争议。我们认为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侵权行为中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归责原则。
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立法完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
一.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三.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四.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